深度报告-20210202-光大证券-碳中和深度报告_一_渐强的碳价信号_渐近的碳约束时代_38页_9mb
报告摘要
渐强的碳价信号,渐近的碳约束时代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聚焦于中国碳市场的发展背景、现状及对投资的影响,分析了全球碳市场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欧盟经验,提出对中国碳市场建设的启示。碳交易市场作为实现碳中和的重要工具,正在全球范围内加速发展,尤其在“30-60”目标推动下,中国碳市场建设逐步推进,碳价信号增强,碳约束趋势日益明显。报告还详细探讨了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额外收益,并对相关投资标的进行了推荐。
主要观点
- 碳市场的重要性:碳交易市场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推动能源转型和气候应对。
- 全球碳市场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球已有21个碳市场在运行,覆盖碳排放量约18%,覆盖GDP约42%。
- 中国碳市场发展:中国自2002年起参与CDM市场,2011年启动区域试点,2017年建立全国碳市场,2021年电力行业启动首个履约周期。
- 碳价驱动因素:碳价主要由配额稀缺性变化驱动,包括减排预期、市场改革、政策调整等。
- CCER的影响:CCER重启将为可再生能源带来额外经济激励,提升其比较优势。
- 碳市场效应:碳市场不仅带来环境效益,还具有成本效益,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支持低碳技术发展。
关键信息
全球碳市场现状
- 碳市场数量与覆盖:21个碳市场在运行,覆盖全球约18%的碳排放,42%的GDP,1/6的人口。
- 碳价趋势:2020年全球碳价整体呈上升趋势,部分市场如欧盟、新西兰、加拿大等碳价显著上涨。
- 碳价目标:为实现高成本效益的减排,全球碳价需在2020年前达到40-80美元/吨,2030年前达到50-100美元/吨。
中国碳市场发展
- 三个阶段:2002-2011年参与CDM市场,2011-2020年开展区域试点,2021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 试点情况:2020年,试点地区碳配额成交量为5740万吨,成交额为15.8亿元,其中广东成交量最大,占全国试点市场的38%。
- 配额分配与碳价:2020年试点地区碳价普遍上涨,重庆涨幅最高,达200%以上,反映配额约束趋严。
CCER机制
- CCER的用途:用于抵消重点排放单位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
- CCER的来源: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
- CCER的收益:假设CCER单价为20元/吨,垃圾处理费40元/吨,可助力光伏、风电、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项目营收提升4%、4%、3.6%、1.7%。
- CCER的申请:截至2020年底,已公示CCER项目2871个,已备案项目861个,减排量约为5000万吨。主要项目类型为风电、光伏、垃圾焚烧。
投资建议
- 受益行业:以光伏、风电、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包括供应链、制造端、运营端在内的全产业链将全面受益。
- 重点标的:
- 光伏:太阳能、林洋能源、协鑫新能源(H)、北控清洁能源集团(H)、信义能源(H)
- 风电:龙源电力(H)、大唐新能源(H)、节能风电、福能股份、金风科技、协合新能源(H)、中广核新能源(H)
- 生物质及垃圾焚烧发电:瀚蓝环境、旺能环境、伟明环保、绿色动力
风险分析
- 市场建设进度: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度可能不及预期。
- CCER重启时间:自愿减排市场重启时间可能较晚。
- 配额分配:配额分配过于宽松可能导致市场无效。
- CCER核准速度:核准速度过快可能导致供给过量,影响碳价。
欧盟经验借鉴
- 渐进式推进:逐步扩大行业覆盖,收紧配额约束,有利于市场稳定。
- 柔性机制:防止配额供过于求,坚持适度从紧的配额总量分配原则。
- 发展衍生品:适度发展碳期货等衍生品,有助于风险管控、价格发现和市场流动性。
未来展望
- 碳市场扩容:未来将逐步纳入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航空等八大行业。
- 碳价提升空间:随着全球减排力度加大,碳价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 CCER重启预期:随着全国碳市场启动,CCER审批有望重启,可再生能源将获得额外竞争优势。
标的与行业分析
- CCER直接受益企业:可再生能源运营企业。
- 新能源产业链:光伏、风电、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等全产业链将受益。
- 重点区域:广东、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试点地区碳市场活跃度较高。
图表与数据
- 图1-图3:展示CDM、JI、ET三种机制的运行流程。
- 图4-图26:展示全球及中国碳市场成交量、成交额、碳价变化趋势及拍卖收入。
- 图27-图31:展示欧盟碳市场阶段划分、MSR机制、碳期货交易量及三级市场互动机制。
结论
碳交易市场作为实现碳中和的重要工具,正逐步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机制。中国碳市场建设在“30-60”目标推动下加速,碳价信号渐强,碳约束趋势明确。CCER的重启将为可再生能源提供额外经济激励,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建议关注光伏、风电、生物质及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的运营企业,以及相关产业链的上下游。同时,需警惕碳市场建设进度、CCER重启时间、配额分配宽松及核准速度过快等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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