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上交所-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6页_5mb
报告摘要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报告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是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监督总结。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中的表现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确认其具备继续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
二、主要观点
- 大信所基本情况: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具备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和良好的国际网络布局,拥有较高的专业资质和人员规模。
- 续聘程序合规:公司通过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程序完成了对大信所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大信所在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良好沟通。
- 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有效,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良好: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对大信所进行了充分审查,并通过多次会议对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三、关键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时间:1985年
- 转制时间:2012年3月
-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分支机构:全国32家,香港分所
- 国际网络:大信国际会计网络,拥有36家海外成员所
- 执业资质: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 人员构成:
- 总人数:4027人
- 合伙人:166人
- 注册会计师:948人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2. 续聘程序
- 董事会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股东大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 续聘内容:大信所继续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审计工作执行情况
- 审计内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核查
- 审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
- 沟通机制: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所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 审计结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4.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
- 2023年6月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确认其具备继续担任审计机构的条件。
- 2024年1月会议: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审计团队进行审前沟通,明确审计范围、重点及时间安排。
- 2024年3月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良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工作按时、规范、有序完成,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符合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要求。
五、签字页信息
- 报告签署人:胡本源、李军华、韩路
- 签署日期: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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