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与调查失业率介绍与讨论_19页
报告摘要
我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与调查失业率总结
核心内容
我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与调查失业率是国家统计局为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反映就业失业状况而建立的重要统计体系。2018年4月17日,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标志着我国正式将这一指标纳入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中,按月发布全国及31个大城市数据。调查失业率基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采用住户抽样调查方法,具有国际可比性,对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劳动力市场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观点
- 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两者是不同的统计指标,调查失业率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无需失业登记;登记失业率则基于自愿登记的失业者,适用于政策制定和就业服务。
- 数据国际可比性:我国劳动力调查采用国际劳工组织推荐标准,并根据国情进行了适当调整,如将找工作参考期从四周延长至三个月,以更贴近中国社会实际情况。
- 样本轮换机制:采用“2-10-2”模式,确保样本的代表性与数据的稳定性,同时减少调查负担。
- 数据质量控制:通过加权调整、宏观审核、电话回访和事后分层处理等方式,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调查失业率的估计精度:全国每月调查约12万户,确保在95%置信度下,失业率相对误差控制在3.5%以内。
- 失业率的解读:失业率不能仅看数值,还需结合失业持续时间、失业发生概率等因素综合分析。
关键信息
1. 调查方法
- 抽样设计:采用两阶段成比例抽样(PPS),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第二阶段随机等距抽取住房单元。
- 调查对象:涵盖家庭户和集体户,样本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州、盟),且不受地域、户籍、年龄限制。
- 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和就业失业状况(如是否工作、未工作原因、工作行业等)。
2. 调查失业率的定义与标准
- 失业人口定义:16周岁及以上,无工作但近3个月积极寻找工作,且能在2周内开始工作的人。
- 就业人口定义:16周岁及以上,为了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在调查参考期内工作至少1小时的人,包括休假、临时停工等在职未工作的人。
- 非劳动力:16周岁及以上,既不属于就业也不属于失业的人,如家庭妇女、学生等。
3. 2018年失业率状况
- 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1月至4月分别为5.0%、5.0%、5.1%和4.9%,同比均有所下降。
- 数据特点:目前尚未进行季节调整,因此月度波动较大,尤其是毕业季和春节前后。
- 就业形势:整体失业水平较低,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但需关注就业质量与充分就业问题。
4. 专家学者建议
- 曾湘泉:建议引入不同工时标准(如U0、U1、U2)以反映就业不充分问题;关注失业与非劳动力的界限;加强农民工失业统计;推广失业率的多维度解读。
- 王美艳:建议分户籍分析失业率,公布劳动参与率;关注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趋势;建议政府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深入调查。
- 王卫东:建议优化样本轮换机制,增加外来人口分层变量;建议政府数据与调查数据结合使用,提高数据校准效果。
- 赵忠:建议在月度调查中增加模块化问题,如劳动参与率、就业质量、非正规就业等;建议关注农村劳动力对城镇失业率的影响。
- 孙文凯:建议增加“是否登记”问题以分析登记失业率偏差来源;建议多维度报告失业数据,如分地区、分年龄、分教育水平等;建议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的失业率分析。
结论
我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与调查失业率的建立和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劳动力市场统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虽然目前数据尚有不足,如季节调整缺失、非抽样误差较大等,但通过不断优化调查方法、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推动多维度分析,未来有望更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真实状况,为政策制定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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