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_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_53页_639kb
报告摘要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规则为电力现货市场运营与管理提供框架性指导,涵盖市场构成、价格机制、结算流程、风险防控、市场干预及技术支持系统等关键内容。适用于集中式省(区、市)/区域现货市场,并为分散式市场提供规则制定参考。规则强调市场公平、透明、安全与高效,推动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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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目标
- 电力现货市场旨在形成体现时空特性的价格信号,反映供需变化,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引导电力长期规划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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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市场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经济高效、稳步协同、公开透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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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
- 现货市场由日前、日内和实时市场构成,各市场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和物理约束进行出清。
- 市场构成可因地制宜,部分市场可选择仅开展日前预出清或仅实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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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机制
- 市场可采用节点边际电价、分区边际电价或系统边际电价。
- 价格机制需考虑机组成本、电力供需、系统安全等因素,并设定报价限价与出清限价。
- 价格限价可设置二级限价,以防止市场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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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衔接机制
- 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需有效衔接,包括分时交易曲线、价格和结算参考点的明确。
- 代理购电机制需与现货市场衔接,偏差电量按现货价格结算。
-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可联合出清,辅助服务费用由发用电双方共同分担。
- 容量补偿机制与现货市场协同,以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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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成员权利与义务
-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及市场运营机构均有明确的权利与义务。
- 市场成员需依法依规参与交易,履行合同,提供信息,接受调度,参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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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运营流程
- 市场运营分为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三个阶段。
- 市场运营需结合中长期交易曲线、系统负荷预测和电网运行状态进行出清。
- 市场出清结果需及时发布,并根据结果进行调度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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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算机制
- 市场结算分为“日清月结”模式,结算依据包括电能量电费、中长期合同电费、系统运行费用等。
- 结算流程包括结算依据出具、结算账单发布、结算查询与调整、违约处理等环节。
- 结算调整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无法完成则在下个结算周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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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机制
- 市场风险包括电力供需风险、市场价格异常、系统安全风险、技术支持系统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及履约风险。
- 市场运营机构需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处置预案,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 风险发生时,各方按预案处理,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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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干预机制
- 市场干预分为政府干预和市场运营机构干预,触发条件包括电力供应不足、市场规则失效、系统故障、价格异常等。
- 市场干预内容包括取消出清结果、调整发用电计划、价格管制等,需及时报告并备案。
- 市场中止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条件具备后恢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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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机制
- 市场成员可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行政调解、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 争议处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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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系统
- 技术支持系统需满足数据通信、安全运行、功能完备、可维护性等要求。
- 系统需支持市场注册、数据申报、市场出清、结算、安全校核等关键环节。
- 系统需通过第三方校验,确保算法模型、出清功能与市场规则一致。
关键信息汇总
- 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
- 市场阶段: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正式运行。
- 价格机制:可采用节点边际电价、分区边际电价或系统边际电价,需设定报价与出清限价。
- 结算方式:分为方式一和方式二,分别对应中长期合同与现货市场结合的结算方式。
- 结算周期:按自然月周期进行结算,结算账单内容包括电能量费用、输配电价、线损电费、系统运行费用等。
- 风险防控:需建立事前、事中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防范市场运行风险。
- 市场干预:在特定情况下可由政府或市场运营机构进行干预,包括价格管制、中止市场运行等。
- 争议处理: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司法等方式解决,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 技术支持系统:需满足数据通信、系统安全、功能完善、可维护性等要求,需进行第三方校验和数据交互管理。
附则说明
- 本规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 规则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5日。
- 附件包含22项电力市场相关名词解释,涵盖市场结构、价格机制、结算流程、风险类型等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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