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湖北-华中能源监管局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_42页_575kb
报告摘要
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电力调峰责任分担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则依据多项国家文件制定,涵盖市场成员管理、交易类型、服务费用、计量结算及市场监管等内容。
一、市场成员定义与管理
市场成员包括运营机构(电力调度中心、电力交易中心)、电网企业(国网湖北公司)及市场主体(调峰服务提供方和分摊方)。调峰服务提供方需满足:统调燃煤机组单机容量≥300MW,新型储能容量≥4MW且持续时间≥1小时,虚拟电厂聚合商需具备≥10MW调节能力及专业人员配置。市场成员需注册并承诺满足条件,变更或注销须经审核。
二、调峰交易类型与机制
主要交易类型包括深度调峰、启停调峰、顶峰(削峰)调峰。深度调峰交易以燃煤机组、储能、虚拟电厂为卖方,采用“日前报价、边际出清”机制,按价格和时间优先顺序执行。启停调峰交易在深度调峰不足时启动,按报价优先调用燃煤机组。顶峰调峰交易则通过储能放电和虚拟电厂削峰实现,分保供与非保供时期设定不同价格上限。
三、服务费用与分摊
深度调峰费用由发电侧分摊,初期按4:1比例分配,后期调整。燃煤机组费用基于调峰深度档位计算,储能与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贡献量及价格确定。顶峰调峰费用由发电侧与用户侧按1:4比例分摊,具体计算涉及调节系数、有效调节功率及时间。分摊结果随电费结算,并需公示与复核。
四、计量与结算流程
计量依据电力调度指令及系统数据,结算费用单列于电费单。辅助服务费用与当月电费同步结算,采用增值税发票形式。电力交易机构每月15日前完成分摊费用计算并公示,市场主体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五、市场监管与争议处理
华中能源监管局监督市场运营,内容涵盖安全义务履行、交易行为、市场结构与异常事件。技术支持系统需接入监管信息系统,运营机构需按月提交监控报告。市场异常时,监管局可调整限价、暂停交易或修改规则。争议需在30日内申请处理,确保公平性与透明度。
六、偏差与违约处理
深度调峰偏差按电量差异及调节效果打折计算,启停调峰违约金与时间偏差相关,超过30分钟需按惩罚系数扣费。虚拟电厂及储能需确保数据准确性与时效性,保障调峰服务有效性。
规则适用于湖北省内调峰市场,分时段、分类型规范交易流程,平衡调峰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并通过动态调整价格上限和分摊比例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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