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Final-Guidelines-on-Risk-Factors-28JC-2017-3729_108页_1mb
报告摘要
总结:联合指南(JC 2017/37)
核心内容
联合指南(JC 2017/37) 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欧洲保险与养老金管理局(EIOPA)和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共同发布的,旨在支持信用和金融机构在评估与客户建立的业务关系或偶发交易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ML/TF)风险时,采取风险敏感的客户尽职调查(CDD)措施。这些指南适用于所有欧盟金融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并于2018年6月26日正式生效。
主要观点
- 风险基础方法是欧盟反洗钱/反恐融资(AML/CFT)制度的核心,要求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水平调整其尽职调查措施。
- 金融机构可以使用简化尽职调查(SDD)或加强尽职调查(EDD),但这些措施并不适用于所有客户,而是根据具体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 指南分为一般性部分(Title II)和行业特定部分(Title III),其中一般性部分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行业特定部分则针对不同金融领域提供更具体的指导。
- 指南强调全面风险评估,包括对客户身份、受益所有人、业务性质、所在国家及交易渠道的综合分析。
- 指南明确指出,风险因素并非详尽无遗,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其他相关因素。
关键信息
指南结构
- 执行摘要:概述了指南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 背景与理由:解释了欧盟为何需要这些指南,以及其与FATF国际标准的一致性。
- 联合指南:详细说明了金融机构在评估ML/TF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和措施。
- 实施与报告要求:
- 监管机构需在两个月内通知相关ESA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指南。
- 通知需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参考编号“JC/GL/2017/34”。
- 指南模板可在ESA网站上获取。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欧盟范围内的信用和金融机构。
- 监管机构需在监督过程中考虑这些指南。
- 欧洲金融制裁制度不包含在指南内,其合规性不采用风险基础方法。
风险因素
- 客户风险因素:包括客户的业务性质、声誉、行为模式等。
- 国家风险因素:涉及客户所在国家的ML/TF风险等级。
- 交易渠道风险因素:如使用现金交易、电子支付等。
- 其他因素:如客户是否为政治敏感人物(PEP)、是否涉及可疑交易、是否使用不透明的股权结构等。
风险评估方法
- 风险评估应分为两个步骤:识别风险和评估风险。
- 信息来源包括欧盟委员会的评估、政府政策、监管机构的指导、金融情报单位(FIU)报告、客户尽职调查过程等。
- 金融机构应使用风险敏感方法,根据客户风险水平选择合适的尽职调查措施。
重要说明
- 指南不强制金融机构终止或拒绝高风险客户类别。
- 指南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基础上采取比例适当、有效的措施。
- 指南强调风险因素的综合分析,并指出某些因素可能仅在业务关系建立后才显现。
实施与更新
- 指南将在2018年6月26日起正式实施。
- 欧洲银行管理局(ESAs)将定期审查并更新指南,特别是在欧盟反洗钱指令(EU)2015/849修订后。
- 任何对指南内容的修改都需经过公众咨询和反馈流程,以确保其与欧盟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
反恐融资(CFT)
- 金融机构的反恐融资措施通常与反洗钱措施重叠,如风险评估、尽职调查、交易监控等。
- 指南适用于反恐融资,即使未明确提及。
- 欧洲金融制裁制度不适用于这些指南,其合规性不依赖于风险基础方法。
总结
联合指南(JC 2017/37)为欧盟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提供了系统化的风险评估和客户尽职调查框架,以确保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的风险敏感性和有效性。指南强调综合分析和灵活应对,同时确保与国际标准一致,并为未来的更新和实施提供了明确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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