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_年年度报告_17页_526kb
报告摘要
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总结
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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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
-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政策并监督执行。
- 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各省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办)。
- 截至2024年末,全国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41个,管理中心3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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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络:
-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3569个。
- 全国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4.3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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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合作:
-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委托指定商业银行办理。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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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单位和人数:
- 实缴单位529.00万个,实缴人数17628.7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6.92%和1.00%。
- 新开户单位73.99万个,新开户人数1862.4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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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额与余额:
- 2024年缴存额36317.83亿元,同比增长4.67%。
- 截至2024年末,累计缴存总额327941.35亿元,缴存余额109252.79亿元,同比增长8.61%。
(二)提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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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人数与金额:
- 提取人数8127.04万人,占实缴人数的46.10%。
- 提取额27654.84亿元,同比增长4.11%。
- 提取率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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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用途:
- 租赁住房:支持2257.44万人提取2720.57亿元用于租赁住房,同比增长33.93%。
- 自住住房:支持4931.59万人提取17927.76亿元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离退休等:支持1151.60万人因离退休等原因提取6870.01亿元。
(三)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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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
-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0.56万笔,发放金额13043.07亿元。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999.11万笔、164901.08亿元,贷款余额80698.66亿元,同比增长3.38%。
- 个人住房贷款率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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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型分布:
- 房屋类型:新建商品住房122.46万笔(53.11%),存量商品住房98.43万笔(42.6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0.14万笔(0.06%),其他9.54万笔(4.14%)。
- 支持购房套数:首套住房贷款200.27万笔(86.86%),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30.29万笔(13.14%)。
- 借款人类型:单缴存人118.84万笔(51.55%),双缴存人111.26万笔(48.25%),三人及以上缴存人0.46万笔(0.20%)。
- 借款人年龄:30岁(含)以下79.67万笔(34.56%),30至40岁(含)109.68万笔(47.57%),40至50岁(含)34.13万笔(14.80%),50岁以上7.08万笔(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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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
- 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1.30万笔、1119.64亿元。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191.83万笔、7562.41亿元,贷款余额4752.55亿元。
(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 2024年未发放试点项目贷款,回收试点项目贷款0.76亿元。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向373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872.15亿元,85个试点城市373个试点项目全部收回贷款本息。
三、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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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3212.48亿元,同比增长6.03%。
- 存款利息715.13亿元,委托贷款利息2488.62亿元,国债利息0.04亿元,其他8.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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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支出:1722.77亿元,同比增长8.41%。
- 支付缴存人利息1597.29亿元,支付受委托银行归集手续费30.78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4.88亿元,其他19.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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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收益:1489.71亿元,同比增长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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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收益分配:
-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8.42亿元。
- 提取管理费用126.03亿元。
- 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149.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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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支出:113.35亿元。
四、资产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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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
- 不良贷款余额40.94亿元,不良率0.05%。
- 使用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43.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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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贷款:
- 2024年未发生逾期,截至2024年末,无逾期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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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群体扩大:
- 2024年净增实缴单位34.24万个,净增实缴人数174.0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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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住房消费:
-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2720.57亿元,同比增长33.93%。
- 支持6.53万人提取20.43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 个人住房贷款重点支持首套普通住房,首套贷款占比86.86%,40岁以下缴存人贷款占比82.13%。
- 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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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 2024年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占当年增值收益的76.94%。
- 截至2024年末,累计为公租房(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8718.09亿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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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并举:
- 出台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措施。
- 推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减轻还贷压力。
-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推动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
- 持续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印发《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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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 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试点范围,新增23个试点城市。
- 指导试点城市完善政策,推动试点工作与新型城镇化、扩大内需等战略结合。
- 截至2024年末,试点城市累计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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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发展:
- 推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修订和《住房公积金指标数据标准》编制。
- 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全年各地累计调用87类共享数据1.68亿次。
-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业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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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效能提升:
- 印发《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 推行“亮码可办”个人证明事项,完成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
- 2024年共1.21亿人次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189.41万人线上异地转移接续350.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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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规范:
- 加强逾期风险和资金存储风险管控,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做法清单(第一批)》。
- 推动分支机构纳入统一管理,2024年完成8家中央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移交。
- 开展年度体检评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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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 深化行业文明创建,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
- 2024年全行业获得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110个,青年文明号65个,五一劳动奖章8个,工人先锋号16个,三八红旗手44个,先进集体和个人745个,其他荣誉称号851个。
七、注释
- 报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来源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年度报告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
- 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不作机械调整。
- 指标口径依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
- 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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