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8-KPMG_China-2023年伊始_2项个税优惠政策宣告继续延用_3页_195kb
报告摘要
总结
政策延续概述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月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告),将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一年至2023年12月31日。这些政策对企业和个人具有积极影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
- 该优惠源自财税【2018】164号文,并经2021年第42号公告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第2号公告进一步将其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 条件:居民个人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满足控股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企业须在实施股权激励次月15日内完成税务备案,包括报送相关报告表。
内地个人投资者香港市场转让差价所得暂免个税
- 该优惠基于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文,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个人所得税。
- 2023年第2号公告将其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 覆盖范围:包括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以及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
关键关注点
- 政策延续期仅为一年,2024年起的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
- 建议企业加强股权激励的税务备案管理,以应对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潜在稽查风险增加。
毕马威观察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对企业和个人均为利好:企业可利用股权激励优化员工税负,个人可降低相关税负。2023年第2号公告强调了政策的临时性,鼓励寻求专业咨询服务以获取及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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