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2023年伊始,2项个税优惠政策宣告继续延用_3页_184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总结(第五期,2023年1月)
核心内容
2023年1月16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2号公告),宣布两项重要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这些政策的延续为企业和个人带来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在税务优化和降低税负方面。
主要观点
- 政策延续性:两项优惠政策均延续一年,至2023年底结束,2024年及以后的政策存在不确定性。
- 企业与个人受益:企业通过提供股权激励可以更好地激励和保留员工,个人则能在特定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
- 监管加强趋势:税务机关自2021年起加强对股权激励所得的征管,利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不一致时可能引发稽查。
关键信息
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
- 政策来源:财税【2018年】164号
-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所得,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 延续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继续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 管理要求:税总征科发【2021年】69号要求企业加强股权激励的资料报送,以规范管理。
2.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及基金互认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税
- 政策来源: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
- 政策内容:自2019年12月5日起,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及基金互认方式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延续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继续延续该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
毕马威观察
毕马威指出,这两项优惠政策的延续有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提升市场活力。然而,由于政策仅延期一年,未来税收政策的变化仍需关注。
此外,毕马威提醒,税务机关对股权激励的征管正在加强,企业需注意税务备案和合规管理,以避免因信息不匹配而引发的稽查风险。
建议与行动
- 企业应:在享受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的同时,确保资料报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应对可能的税务审查。
- 个人应: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合理规划税务安排。
- 专业支持:鉴于涉税事项的复杂性,建议企业和个人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支持,以确保合规并最大化政策红利。
信息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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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资料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税务建议。具体政策执行请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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