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7-KPMG_China-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政策开展试点_3页_540kb
报告摘要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政策试点总结
本期中国税务快讯讨论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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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基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自2015年5月8日起生效,旨在鼓励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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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在四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全市试点,并选择其他中心城市进行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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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在试点地区,纳税人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可将合规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纳入个税扣除范畴,年扣除额上限为2,400元(相当于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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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相关部门计划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备案,后续将有进一步解析。
该政策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税务规划空间,并响应了相关政策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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