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_政江苏办公室_厅_文件_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_7页_517kb
报告摘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2〕2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文件围绕提升财政金融支农质效、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农村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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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实行涉农贷款单列计划,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再贷款等政策提供不低于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金,力争2022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余额超5000亿元,涉农贷款发放余额突破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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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粮食生产支持:通过财政补贴贴息、央行低息资金倾斜支持产粮大县,农业发展银行对省级储备粮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并提供最长15年中长期支持,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三大主粮作物保险政策,扩大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和水稻优质品种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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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菜篮子”产业:因应生猪存栏量减少或连续亏损,扩大信贷投放并给予2%贴息补助;提升生猪保险金额(能繁母猪1500元、育肥猪1000元、仔猪300元),鼓励探索价格保险及“保险+期货”模式;支持各地创新蔬菜、水产等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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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种子与耕地建设:农业发展银行适度降低种业企业贷款条件,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降低种业项目门槛收益;探索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机制,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拓展集体资产智慧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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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农村产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园等单列信贷计划;开展农业企业上市培育行动,2022年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3家、拟上市入库企业不少于5家;统筹乡村振兴基金支持经济薄弱地区重点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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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新型主体金融服务:推广“苏农贷”低门槛产品,力争贷款规模超150亿元;开展首贷扩面行动,2022年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农户发放普惠信用贷款,推广“富农易贷”覆盖全省行政村,贷款余额超6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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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担保机构效能:鼓励政府性担保公司提高“三农”业务占比,降低担保费率;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新增担保14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向小微农业企业发放无担保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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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权抵押融资: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推动土地经营权、农机具等资产入场交易;发展抵质押贷款,探索多方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农机具金融租赁业务,支持农业设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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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在60个乡镇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试点,完善“政银保企”对接机制,创新信用体系及“农宅贷”等产品;部署金融科技赋能项目,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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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服务网络: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子平台,引入“三农”金融产品;设立“三农”信贷专员制度,协助解决融资难题;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优化灾情预警与快速理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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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风险防控:普及金融保险知识,监管涉农金融销售机构,打击非法集资;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效能评价制度,将其作为货币政策、监管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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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部门协作:财政、金融、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政策联动与信息共享,形成合力;金融管理部门优化考核激励,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提供产业与主体信息。
政策强调“取高不重复”原则,优先采用国家级同类政策。通过财政补贴、信贷倾斜、保险创新、担保支持等手段,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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