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1-申万宏源-银行_理财子公司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重要领导讲话点评_理财子公司细则如期而至_监管合力推动化解股票质押风险_5页_600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理财子公司细则及股票质押风险化解
核心内容概述
2018年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就近期经济金融热点问题进行答记者问,涉及理财子公司设立、股票质押风险化解、保险资金入市、券商业务机遇等多方面内容。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央行行长易纲、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均发表相关讲话,显示出对金融市场稳定与改革的高度重视。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银行
-
理财子公司设立:
-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基本符合预期,销售端与投资端向其他资管机构看齐。
- 销售起点降低至无限制,销售渠道拓宽至其他银保监会认可的机构,首次购买无需面签。
- 投资端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公募理财直接投资股票,但股票投资集中度不得超过15%,非标投资比例限制为35%。
- 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合作机构需为持牌金融机构或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新老划断:
- 商业银行可通过子公司开展新理财业务,母行可继续处置存量理财产品,避免过渡期浮亏变实亏。
- 理财子公司设立将提速,目前已有12家上市银行公告设立,拟出资金额从10亿至100亿不等。
-
监管与市场影响:
- 郭树清强调银行需加强股票质押融资风险管理,要求质权人在触及止损线时采取稳妥处理方式,缓释信用风险。
- 银行基本面持续向好,息差企稳、不良改善为核心驱动力,部分银行如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等具备业绩拐点潜力。
二、保险
-
理财子公司对保险产品的影响:
- 理财子公司降低销售门槛,保险年金类产品面临竞争压力,需突出“预期收益+保障”双重属性。
- 长期来看,保险产品在资管新规下具备竞争优势,尤其在分红型年金、万能险、储蓄型年金等方面。
-
险资入市政策支持:
- 郭树清鼓励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 险资当前权益投资比例约为12%-13%,远低于监管上限,且上市险企偿付能力充足,具备入市条件。
- 险资可选择优质标的加大财务及战略投资,或与券商合作化解质押风险。
三、券商
-
股票质押风险化解:
- 高层支持险资、地方国资、私募基金等参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预计各类资金将逐步入场。
- 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信用环境。
-
理财子公司带来的机遇:
- 理财子公司公募理财可直接投资股票,中长期有望为A股引入增量资金。
- 企业ABS作为标准化资产,未来券商投行与资管部门将面临更多业务机遇。
-
资本市场改革方向:
- 证监会强调以开放促改革,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从事权益型资管业务。
- 推出按行业实行“分道制”审核,优先支持高新技术行业,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四、行业观点
-
银行:
- 推荐标的: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
- 下半年选股策略为“龙头搭台、拐点唱戏”,并辅以“财务余量”维度,财务余量较大的银行更具优势。
-
券商:
- 推荐标的: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
- 短期板块估值受股票质押风险压制,中期受益于理财子公司带来的增量资金,长期则受益于资本市场改革与创新。
-
保险:
- 推荐标的: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
- 当前估值处于历史中低位,具备估值修复空间,资产端长端利率企稳有利于长期资金配置。
附表信息
-
上市银行估值比较表:
- 包括12家上市银行及A股板块平均数据,涵盖收盘价、流通市值、PE、PB、ROAE、ROAA、股息收益率等指标。
-
证券业重点公司估值比较表:
- 涵盖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等,提供EPS、PE、PB等数据。
-
保险业重点公司估值比较表:
- 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提供EVPS、P/EV等数据。
信息披露与承诺
-
证券分析师承诺:
- 署名分析师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独立、客观出具报告,不因报告内容而获得补偿。
-
与公司有关的信息披露: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拥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部分关联机构可能持有或交易报告中提及的投资标的。
-
投资评级说明:
- 采用相对评级体系,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定义买入、增持、中性、减持等评级标准。
法律声明
- 本报告仅供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客户使用,未经授权不得复制、分发或用于其他用途。
- 报告基于公开信息撰写,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 本报告版权属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所有,任何使用需事先授权。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