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能源体系建设_十五五_规划_17页_458kb
报告摘要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总结
核心内容
“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将进入安全风险叠加演变期、低碳转型加力推进期、能源创新加速突破期、体制改革深度攻坚期和国际合作调整重塑期。规划旨在科学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和自主可控。
主要目标
- 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58亿吨标准煤;
-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
-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50%,成为电量主体;
- 单位发电量碳排放下降超过10%;
- 重点行业节能量超过1.5亿吨标准煤;
- 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
- 西电东送能力超过4.2亿千瓦;
- 源储调节能力增长超过40%;
- 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提升至5%以上;
- 能源领域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超过5%;
-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程示范成果超过100个。
能源空间布局
非化石能源五大增长板块
- “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实现风光电一体化发展;
- 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加快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
- 沿海核电基地:有序发展核电,2030年在运核电装机达1.1亿千瓦;
- 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海上风电;
- 分布式新能源: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提升本地化能源供给能力。
化石能源生产基地
- 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建设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五大煤炭基地;
- 加强油气战略保障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鄂尔多斯、渤海湾、川渝、塔里木、松辽等油气基地;
- 推动煤层气开发和油气田电气化转型。
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协同布局
- 推动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与用能产业协同发展;
- 加强电力与先进制造业、算力、氢能等产业融合;
- 东部地区70%能源消费增量由本区域生产保障。
能源骨干通道
- 新增西电东送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
- 优化煤运和油气管网布局,2030年天然气管网一次管输能力达5000亿立方米/年;
- 建设输氢管道和绿色甲醇专用管道,提升新能源外送能力。
能源进口通道
- 巩固拓展东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
- 完善煤炭进口通道布局,保障能源多元进口。
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
- 推动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现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
- 提升新能源涉网性能,建设系统友好型电站;
- 推进光热发电、氢能和绿色燃料发展;
- 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30%。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 加快新型电网建设,提升区域电网互济能力;
- 推动火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
- 优化储能建设,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1.6亿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3亿千瓦;
- 建设灵活弹性的电力负荷生态,提升车网互动和虚拟电厂调节能力。
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筑牢能源战略安全底线
- 加大油气增储上产力度,实现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
- 健全油气储备体系,建设多个储气库和盐穴储气库;
- 推进石油消费替代,发展煤制油气、绿色燃料等替代能源。
提升能源转型安全基础
- 加强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供给,推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
- 强化煤炭兜底保障,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2030年产量占比达80%以上;
- 完善煤炭产能储备,形成1亿吨/年以上的产能储备。
提升能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 健全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控;
- 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安全,推动国家级电力网络安全环境建设。
能源消费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节能降碳
- 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和清洁替代;
- 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
- 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
提升绿色能源消费水平
- 推动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非化石能源供热;
- 提高民生用能电气化水平,2030年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1500千瓦时;
-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2030年充电设施达4000万个;
- 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创新清洁能源利用方式。
培育能源消费新场景
- 发展多能融合互补,建设综合能源站;
- 引导传统能源企业转型,发展源网荷储深度融合;
- 推动零碳工厂和园区建设,探索分布式能源应用。
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技术装备和产业创新
- 推动全产业链技术自主可控,抢占未来能源技术制高点;
- 强化风电、光伏、氢能等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
- 推进“人工智能+”能源行动,推动算电协同一体化发展。
氢能与绿色燃料产业发展
- 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200万吨;
- 推动氢氨醇在交通、化工、储能等领域应用;
- 布局氢能实证实验平台,完善绿色燃料可持续性认证体系。
能源治理体系建设
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
- 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 优化能源价格机制,完善输电、容量电价和绿电绿证制度;
-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完善能源治理制度
- 推进能源法及相关法规修订,健全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法规;
- 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
- 健全能源标准体系,加强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
能源国际合作体系建设
强化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 增强能源进口多元化,加强海外油气产区合作;
- 发挥进口煤对国内市场的补充作用。
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 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国际合作,加强技术和标准体系对接;
- 打造能源标志性工程,开展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
- 提升能源治理话语权,加强“一带一路”及全球清洁能源合作平台建设。
保障措施
-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 各地区和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规划落地;
- 加强用地、用草、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
- 落实财税、金融、价格、科技等支持政策,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