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申万宏源-关于新经济CDR及首发相关配套细则发布的点评_预期7月或迎首个CDR_战配基金保守年化收益率或7_-8__7页_666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关于CDR及新经济企业境内发行的政策与市场分析
核心内容概述
2018年6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相关的配套文件,包括《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发办法》以及多个实施细则,标志着A股市场正式向新经济企业敞开大门。这些文件的快速出台体现了监管层对推动资本市场创新的决心。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CDR发行预期
- 首批试点企业预计在7月推出:由于6大战配基金已获批,且沪深交易所即将启动CDR首轮仿真测试,市场预期A股将在7月迎来首批试点新经济企业。
- 试点初期发行规模有限:证监会强调将严格控制试点企业家数和发行规模,保守估计下半年可能发行3家左右,募资规模不超过500亿元。
2. 试点企业筛选标准
- 已境外上市企业:需满足2000万元市值要求,计算基准为境外上市时的市值及汇率。
- 未境外上市企业:有两套标准可供选择:
- 定量标准:最低200亿元估值和最近一期最低30亿元营收。
- 定性标准:强调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等。
- 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将作为试点企业筛选的核心评估机构,综合考虑企业商业模式、成长性、技术壁垒、团队竞争力等因素。
3. 定价机制与信息披露
- 定价机制:新经济企业将采用询价定价机制,定价参考指标不仅限于市盈率,还将考虑市净率、市销率等。
- 信息披露: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历史交易信息、估值依据、特殊股权结构安排等。
- CDR与基础股份不可转换:明确CDR与境外基础股票暂不进行相互转换,上市后价格表现将更多体现A股市场逻辑。
4. 战略配售基金
- 战配基金成立:6家基金公司获批发行“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用于参与CDR和IPO的战略配售。
- 基金规模与预期收益:
- 单个基金规模上限为500亿元,下限为50亿元。
- 保守静态预期下,三年内发行12家新经济企业,战配基金年化收益率为7.33%-8.00%。
- 动态偏乐观预期下,三年内发行36家新经济企业,年化收益率为9.05%-10.05%。
5. 风险提示
- 市场风险:证监会提示CDR发行不意味着企业盈利或投资价值有保障,希望投资者理性参与,避免跟风炒作。
- 减持限制:未盈利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企业盈利前不得减持,同时禁止在CDR发行期间出售存量股份。
配套文件对比
| 章节 | 条款 | 征求意见稿(180504) | 正式稿(180606) | 解读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 依据《证券法》和《若干意见》制定 | 增加《证券投资基金法》作为法律依据 | 法律依据更全面 |
| 第二章 发行 | 第五条 | 无 | 新增对境外发行人准入门槛的限定 | 提高合规要求 |
| 第四章 信息披露 | 第二十一条 | 删除“转换比例变动”情形,增加“股东投票权差异”等 | 删除“转换比例变动”情形,增加“特殊安排调整” | 信息披露更聚焦于特殊安排 |
| 第五章 存托与托管 | 第二十六条 | 存托人资质由证监会、银保监会规定 | 存托人资质由证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由银保监会批准 | 证券公司资质放宽 |
|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 第三十七条 | 保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代理权 | 取消“公开征集权利委托”方式 | 代理方式简化 |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 新增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CDR | 新增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CDR | 强化合规监管 |
总结
此次CDR及新经济企业境内发行制度的完善,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向创新企业开放。政策出台迅速,配套细则全面,旨在平衡市场创新与风险控制。CDR与基础股份不可转换的设计,减少了套利空间,强调A股市场逻辑。战配基金的设立为个人和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参与新经济企业投资的机会,但其收益率受发行规模与企业表现影响较大。监管层对信息披露、减持限制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体现了对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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