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财通证券-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_严控燃油车产能扩张_提升新能源及动力电池扩产门槛_9页_543kb
报告摘要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总结
核心内容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严格管控燃油车产能扩张,引导产业资源向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集中,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明确了对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投资项目的准入门槛,强化了对项目所在地、企业法人及项目内容的综合评估,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高度重视。
主要观点
1. 严控燃油车产能扩张
- 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现有整车企业不得跨类别(商/乘)建设燃油车产能。
- 禁止燃油僵尸企业股权变更及整体搬迁至外省,堵住新造车企业通过买资质进入市场的路径。
- 扩产门槛高:企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产能利用率、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研发投入比例、整车出口量占比、平均燃料消耗量等,且所在省份需完成燃油僵尸企业清理工作。
2. 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发展
- 提升新能源汽车扩产门槛,要求项目所在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充电桩数量、僵尸企业清理等指标领先全国。
- 代工模式获认可:如江淮蔚来模式,只要通过代工生产的车型销量达标,即可获得生产资质。
- 动力电池项目要求严格:包括能量密度、快充性能、循环寿命、智能化水平及配套回收体系等。
- 燃料电池项目需具备核心技术研发及试验验证能力,产品性能需满足实车运行寿命及低温冷启动等要求。
3. 推动零部件产业升级
- 发动机项目要求升功率和排放标准达到国六要求。
- 车身总成禁止传统项目,鼓励新材料、新工艺的轻量化技术发展。
- 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禁止普通运输类企业投资,强调对底盘和整车能力的限制。
关键信息
项目准入条件
| 项目类型 | 门槛要求 |
|---|---|
| 燃油汽车 | 不允许新建产能;扩产需满足产能利用率、新能源发展、研发投入、整车出口、排放标准等条件 |
| 新能源汽车 | 所在省份需具备高新能源保有量、完善充电设施、无僵尸企业;企业法人需具备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售后保障 |
| 动力电池 | 能量密度、快充性能、循环寿命、智能化水平、回收体系等要求 |
| 燃料电池 | 核心技术开发能力、关键部件生产能力、产品性能指标 |
| 车身总成 | 禁止传统项目,鼓励新材料、新工艺项目 |
| 专用汽车和挂车 | 禁止普通运输类项目,限制底盘和整车能力 |
政策影响
- 行业集中度提升: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低效产能扩张,推动行业向头部企业集中。
- 新能源发展导向明确:政策鼓励企业转向新能源领域,提升研发和生产水平。
- 代工模式受认可:有助于新造车企业降低进入门槛,获得生产资质。
- 风险提示:新能源及动力电池产能过剩问题仍需关注,优质产能有限。
数据支持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上海约15.2万辆,居全国第一;充电桩数量3.4万根,仅次于北京。
- 新能源投资项目分布:江苏最多,广东、湖北、浙江紧随其后。
- 新能源汽车销量:需满足3万辆乘用车或3000辆商用车的销售规模及平均单车行驶里程要求。
投资评级
| 评级 | 定义 |
|---|---|
| 买入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预计在15%以上 |
| 增持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预计在5%~15%之间 |
| 中性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预计在-5%~5%之间 |
| 减持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预计在-5%~ -15%之间 |
| 卖出 | 个股相对大盘涨幅预计低于-15% |
行业评级
| 评级 | 定义 |
|---|---|
| 增持 | 行业整体回报高于市场整体水平5%以上 |
| 中性 | 行业整体回报介于市场整体水平-5%~5%之间 |
| 减持 | 行业整体回报低于市场整体水平-5%以下 |
风险提示
- 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能过剩风险依然存在;
- 优质产能有限,行业竞争加剧;
- 政策执行力度和标准可能影响企业投资决策。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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