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清科观察-险资试水PE投资试问HOW_4页_226kb
报告摘要
险资试水PE投资试问"HOW" 总结
核心内容
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渐拓宽,但仍存在结构不合理、投资行为短期化等问题。为促进保险资金多元化配置,监管层于2010年出台《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股权投资,为险资进入PE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主要观点
- 保险资金运用现状:截至2010年8月,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4.30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债券和权益类资产占比分别为29.7%、50.5%和16.9%,股权投资占比较低。
- 政策放宽:新出台的《险资投资股权办法》明确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股权,拓宽了险资的投资渠道。
- 投资方式分类:
- 直接投资:保险公司以出资人身份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需满足较高的偿付能力与净资产要求。
- 间接投资:通过投资机构发起的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允许使用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
- 参与门槛:
- 直接投资要求保险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 间接投资要求股权投资基金满足一定规模和资质条件,如注册资本、管理资产余额等。
- 投资结构与人才需求:
- 直接投资对团队专业性要求更高,需至少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
- 间接投资则只需2名以上相关经验人员。
- 退出机制:
- 直接投资可通过IPO、股权转让、并购等方式退出,重大股权投资需向保监会报告。
- 间接投资则通过基金退出实现,保险公司作为LP可在基金存续期内获得投资回报。
- 大型保险公司先行:由于门槛较高,部分大型保险公司已提前布局股权投资业务,如平安保险通过旗下信托与证券公司积累了相关经验。
关键信息
可用于股权投资的资金类型
| 资金类型 | 是否可用于直接投资 | 是否可用于间接投资 |
|---|---|---|
| 资本金 | 是 | 是 |
| 公积金 | 是 | 是 |
| 未分配利润 | 是 | 是 |
| 各项准备金 | 是 | 是 |
| 其他资金 | 是 | 是 |
险资投资股权的两种模式
直接股权投资
- 定义: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未上市企业股权。
- 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基金。
- 管理要求:需设立专门的股权投资部门,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
- 退出方式:IPO、股权转让、并购等,重大投资需向保监会报告。
间接股权投资
- 定义:保险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 投资方式:通过发行股权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或投资符合要求的股权投资基金。
- 管理要求:配备不少于2名专业人员。
- 退出方式:通过基金各项目退出或基金存续期末退出。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
- 目前共有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占比超80%。
- 部分公司(如太平洋保险、平安资管)已开始设立股权投资部门。
- 保险资管公司可扮演FOF(基金中基金)角色,将资金投向符合要求的PE基金。
保险公司的参与路径
- 设立直接股权投资部门:如平安保险已通过信托和证券公司积累经验。
- 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如平安资管发起“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
- 参与PE基金:通过间接方式投资PE基金,实现对未上市企业的间接支持。
未来趋势
- 险资股权投资将主要以直接方式开展,因其更符合保险资金长期投资需求。
- 保险资金参与PE市场仍面临一定限制,如IPO退出受阻,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与市场环境。
总结
险资进入PE市场是保险资金多元化配置的重要一步。政策放宽为险资提供了更多投资机会,但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管理与合规要求。未来,大型保险公司将更有可能率先布局,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股权投资,推动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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