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科观察:险资投资PE应考虑全面,24家机构满足保监会要求_3页_181kb
报告摘要
清科观察:险资投资PE应考虑全面
核心内容概述
保险资金因其体量大、投资周期长等特点,成为私募股权投资(PE)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2010年及2012年,保监会相继出台政策,逐步解禁保险资金投资PE的限制,为VC/PE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2012年解禁后,最高可达6,000亿元的保险资金得以进入PE领域,为行业带来显著影响。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险资投资PE的政策背景
- 2010年政策: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结束了此前“一事一议”的审批模式。
- 2012年政策: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险资投资PE的限制。
- 解禁规模:解禁后的保险资金规模最高可达6,000亿元,为PE市场带来强劲资金支持。
2. 险资投资PE的机构筛选标准
保监会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以确保险资投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注册/认缴资本:不低于1.00亿元。
- 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00亿元。
- 退出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
- 禁止控制权: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不得实际控制PE基金的管理运营,不得成为该基金的GP。
3. 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名单
根据清科数据库,共有24家机构满足上述要求,具体如下:
| 投资机构名称 | 投资机构名称 |
|---|---|
| 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鼎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凯雷投资集团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
|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有(*)标记的机构可能因银行系、券商系背景被划为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暂时不能与险资合作。
4. 险资投资PE的评估要点
保险机构在评估PE基金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组织形式与规模:基金募集或认缴资金规模不得低于5.00亿元,避免选择超出管理团队能力范围的基金。
- 投资策略和方向:基金应有明确且稳定的投资策略,避免频繁变更。保险机构偏好行业性强的基金,对高回报潜力的基金也表现出兴趣。
- 管理体系:投资决策程序需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筛选、尽调、立项、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并保留书面记录。决策机制应具备制衡性和回避机制。
- 团队专业能力:管理团队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项目经验,保险机构应通过简历、面谈等方式评估其专业技能与职业操守。
- 项目来源与退出经历:考察机构的项目储备、筛选标准及退出能力,成功退出项目数量是衡量其投资能力的重要指标。
结语
保险资金投资PE是一个复杂且需谨慎的过程,涉及政策合规、机构筛选、投资策略评估、团队能力审查及项目退出机制等多个方面。险资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与收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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