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10-11-08-28CEBS-response-to-IAASB-ISA-315_61029_6页_176kb
报告摘要
总结:CEBS对ISA 315和ISA 610修订草案的评论
核心内容
CEBS(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国际审计准则(ISA 315 和 ISA 610)的修订草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强调了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若干改进建议,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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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CEBS认为,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之间的互动应明确区分“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和“获得内部审计直接协助”两种情况。- 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应评估和考虑重大错报风险,确保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 直接协助:应严格限制在低固有风险且需较少判断的领域,以避免削弱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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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表达方式
CEBS建议使用更直接和正面的措辞,以提高标准的清晰度和可操作性。例如,建议将“外部审计师不得使用内部审计工作,若其缺乏客观性或专业性”改为“外部审计师仅在内部审计具备高度客观性和专业性时方可使用其工作”。 -
内部审计职能的评估标准
CEBS建议制定明确的最低标准,以界定何时可以依赖内部审计工作。这些标准应包括对内部审计职能的独立性、专业性、组织地位、职责范围和管理响应的评估。 -
内部审计职能的独立性与政策
CEBS指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取决于其组织结构,还应考虑其薪酬政策及对来自业务或支持职能的人员转岗的政策。这些政策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
重大风险领域的审计程序
CEBS建议在ISA 610中明确要求外部审计师在重大风险领域执行自身的审计程序,即使内部审计工作涉及这些领域,也不应完全依赖其结果。 -
跟踪与跟进机制
CEBS建议在相关条款中加入对内部审计发现跟踪与跟进机制的评估,以确保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性。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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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建议:
- 区分“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与“直接协助”。
- 制定最低标准以界定依赖内部审计的条件。
- 使用正面表达方式,增强标准的清晰度。
- 明确外部审计师在重大风险领域应独立执行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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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在ISA 315的A6d段中添加关于运营风险和“时间损失”的内容。
- 在ISA 610的A101-103b段中要求评估内部审计章程的存在与内容。
- 在ISA 610的14段中明确依赖内部审计的条件,并建议设置客观性和专业性的阈值。
- 在ISA 610的A18段中添加关于跟踪系统和跟进机制的内容。
- 在ISA 610的23段中建议修改措辞,以更明确地规定外部审计师获得直接协助的条件,并加强对外部审计师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附件内容
CEBS的评论由其专家小组(EGFI)协调,特别是由审计子组提出。评论建议包括对ISA 315和ISA 610的具体段落进行修改,并提供了详细的建议内容。这些建议旨在提升审计标准的透明度、适用性和独立性。
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CEBS的评论,可联系EGFI主席:
- Didier Elbaum(法国审慎监管局):+33 1 4292 5801
- Patricia Sucher(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44 20 7066 5644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