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兴业研究-评公司法拟修改公司股份回购制度_春水初生_2页_651kb
报告摘要
春水初生 —— 评公司法拟修改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于2018年10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重点在于对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常态化,以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公司质量。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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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松绑,推动回购常态化
- 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提升了回购的自由度。
- 简化了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便于建立常态化的回购机制。
- 强调回购需依照证券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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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市场信心,稳定预期
- 2018年以来,A股市场出现持续下跌,回购力度相对不足。
- 此次制度修订,有助于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从而强化投资者信心。
- 刘士余主席指出,此次修订是基于实践经验与国际做法,旨在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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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资金规模巨大,提振效应显著
- 若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预计可贡献超3万亿元的潜在资金。
- 当前A股上市公司现金及等价物占总资产比重平均为15%,远高于美股的5.8%。
- 截至2018年中报,A股现金及等价物总额达26.15万亿元,其中2212家公司可进行回购,总金额达3.49万亿元。
关键信息
- 政策背景: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旨在完善股份回购制度,推动其常态化。
- 回购情形:增加回购情形,使公司有更多合法理由进行回购。
- 决策简化:降低决策门槛,便于上市公司灵活实施回购。
- 信息披露:强化信息披露要求,防范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
- 市场影响:预计大规模回购将对A股市场产生显著提振作用,有助于改善市场预期。
- 资金潜力:A股公司拥有充足的现金储备,具备大规模回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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