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_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广西开展富农产业贷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_6页_508kb
报告摘要
广西开展富农产业贷试点实施方案总结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支持脱贫地区农户发展生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广西在“富民贷”试点基础上,结合国家文件精神,制定富农产业贷试点方案。方案明确自2022年9月起,将试点范围由原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扩展至脱贫县中的革命老区县及全区油茶种植大县,新增县任务目标另文通知。试点县需在贷款规模增长的同时,保持逾期率在较低水平。
工作步骤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2022年9月1日—10月20日)为对接与准备,新增县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并完成业务培训,试点工作方案须于10月20日前报备;第二阶段(2022年10月21日—12月31日)为评级授信与目标落实,新增县需完成贷款目标并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第三阶段(2023年1月1日起)为贷款发放与管理,试点县将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工作要求包括六方面:
- 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同乡村振兴部门与金融机构,依托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利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配合银行及担保公司开展农户推荐、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及逾期催收。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需将业务推进纳入重点,由农户金融部门负责执行。
- 把握政策要点:富农产业贷为5年期以内、20万元以下小额信用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不高于同期LPR,由农户自主还本付息。试点县需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政银担三方商定比例,严禁违规收费、转嫁成本或变相抬高融资成本,确保“真客户、真生产、真需求、真用途”。
- 用好信贷直通车:将富农产业贷纳入农业农村部信贷直通车服务,通过线上初审、核验、授信、评价流程,提升农户申贷便利性。相关机构需依法共享授信数据,增强服务质效。
- 建立工作机制:实行月统计、月监测、月调度机制,农行县级支行需在系统中准确标识贷款数据,按月报送至农业农村局与乡村振兴局。各级机构逐级上报业务数据,共同推进工作。
- 重视风险防范:试点县需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基层力量配合贷前调查与贷后管理,协助清收逾期贷款。农行需强化风控,确保资金流向合规,杜绝户贷企用、顶名贷款、冒名贷款及挪用贷款现象。
- 加强业务培训与宣传:试点县需对农行客户经理、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开展培训,确保熟悉流程。联合开展乡村宣传,提升产品影响力。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媒体推广,推动更多地区参与。
附件包含试点县名单、政策管理要点、办理流程、申请审核表、客户推荐汇总表及数据报送表等,供实际操作参考。方案强调多方协作、风险可控及服务优化,旨在通过金融支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户增收。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