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编制指南》的通知_海南省文件_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报告摘要
海南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编制指南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指南由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发布,旨在规范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指南围绕项目库的编制依据、基本原则、入库范围、标准、流程、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强调项目库建设的科学性、公开性、动态性和信息化管理。
主要观点
- 目标导向:项目库建设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
- 群众参与:鼓励农民参与项目选择、实施和管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公开透明:项目入库前需逐级公告公示,确保资金项目阳光化管理。
- 动态完善:项目库需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确保项目质量。
- 三级储备管理:项目库实行县区级总库、乡镇分库、村级子库的三级管理模式。
- 信息化管理:所有入库项目需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统一、透明。
- 资金统筹使用: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加强资金整合,避免重复投入。
关键信息
一、编制依据
- 国家乡村振兴局相关通知
- 国务院扶贫办相关指导意见
- 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 海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
二、基本原则
- 目标导向:以规划为引领,聚焦重点任务。
- 群众参与:推广民主议事机制,保障农民权益。
- 公开透明:严格入库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 动态完善:科学合理,确保项目库质量。
三、入库范围
-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
- 严禁纳入: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购置、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工资奖金、防返贫监测预警经费、债务偿还、垫资等“负面清单”项目。
四、入库标准
- 完成编报流程(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市县审定、省级备案)。
- 完成前期准备(可行性研究、实施计划等)。
- 具备基本要素(项目名称、类别、地点、时间、责任单位、资金、绩效目标等)。
- 按照项目类别进行分类。
五、编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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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申报
- 分为到户项目和到村项目。
- 需召开会议讨论并公示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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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 审查项目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
- 组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形成审核意见。
-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县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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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审定
- 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论证,明确责任主体。
- 领导小组组织审定,内容包括项目性质、资金匹配、绩效目标等。
- 审定通过后公示不少于10天,纳入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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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入库
- 分类统计入库项目数量,按实施主体和类型进行统一管理。
- 入库项目需包含详细信息,如项目编号、名称、类别、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资金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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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备案
- 入库项目需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备案。
六、项目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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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储备管理
- 县区级总库、乡镇分库、村级子库,实行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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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使用
- 年度资金安排需从项目库中选择,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 实施前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竣工后需公示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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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 每年11月底前完成入库项目调整。
- 资金投入变化可适当调整,建设规模变化需重新审批。
- 入库3年未实施的项目自动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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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
- 所有项目需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采集实施和资金支付等信息。
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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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
- 市县区是责任主体,主要领导需亲自负责,明确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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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分工
-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局牵头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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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查指导
- 通过督办、督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方式确保项目库建设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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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总结推广
- 各市县区需总结项目库建设情况,推广优秀经验,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乡村振兴局。
附件与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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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括:
- 乡镇到户项目需求表
- 村委会项目申报表
- 市县区项目申报表
- 入库项目汇总表
- 项目库建设流程图
- 项目库建设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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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稿件包括儋州“六水共治”、海口旅游饭店政府指导价、定安重点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解读。
总结
本指南为海南省县级项目库建设提供了系统性、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管理机制,强调科学谋划、群众参与、公开透明、动态调整和信息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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