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中信证券-碳中和_节能降碳三年行动_低效产能强制退出_4页_173kb
报告摘要
碳中和 | 节能降碳三年行动,低效产能强制退出总结
核心内容
2026年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三年时间,推动九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现节能降碳目标。该政策是“十四五”收官前两年行动方案的延续和升级,标志着国家在碳中和战略下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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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 “十五五”规划将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纳入109项重大工程。
- “十四五”前三年(2021—2023)能耗强度仅下降约7.3%,距离13.5%的目标仍有差距。
- 《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工业领域,目标是提升能效标杆产能占比、基本清零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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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标
- 2026—2028年三年内,节能量超1亿吨标煤、减碳超2亿吨。
- 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
- 落后产能将在2028年底前被淘汰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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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
- 推广先进技术:加快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等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
- 推动设备更新:对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进行更新升级。
- 强化余能利用: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推广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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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
- 财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
- 电价激励:采用差别化电价政策,允许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主动升级。
- 碳排放收益: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碳排放量可作为新建“两高”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同时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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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产能淘汰
- 对未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强制淘汰关停。
- 钢铁行业中的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等将被重点整治。
关键信息
- 政策延续性:《三年行动计划》是2024—2025年行动方案的延续和升级,聚焦更明确的工业领域。
- 减排目标量化:明确的节能量和减碳目标,便于政策执行和效果评估。
- 技术与设备需求提升:节能设备、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CCUS、绿电配套等领域将迎来订单增长。
- 绿色材料与碳核算需求扩容:绿色建材、环保材料、碳核算与监测等配套产业也将受益。
风险因素
- 碳减排考核政策落地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 考核力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超预期。
政策影响
- 行业集中度提升:高排放行业将加速供给侧改革,推动行业集中度提高。
- 企业盈利改善:通过节能降碳改造,企业有望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盈利韧性。
- 技术与市场机遇:节能设备、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碳交易等相关技术与设备市场将加速发展。
总结
《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家推动碳中和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的政策目标、量化指标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不仅强化了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也为企业提供了技术升级和市场转型的机遇,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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