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CP-2015-14-28CP-on-RTS-on-CVA-exemption29_20页_299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关于排除与第三国非金融交易对手的CVA风险资本要求的监管技术标准草案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旨在就如何排除与第三国非金融交易对手(NFC)的交易从CVA风险资本要求中进行讨论。该草案是根据《资本要求条例》(CRR)第382(5)条,结合《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条例》(EMIR)第10(3)和(4)条规定的清算阈值,制定监管技术标准(RTS)以明确如何处理与第三国NFC的交易。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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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A风险资本排除机制
- CRR第382(4)(a)条允许金融机构排除与非金融交易对手的交易,前提是这些交易不超过EMIR规定的清算阈值。
- 不论NFC是否位于欧盟内,只要其交易不超过清算阈值,就可被排除。
- 金融机构需确保其与第三国NFC的交易符合该标准,以避免被纳入CVA风险资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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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EMIR的衔接问题
- EMIR规定了NFC需自行计算其在场外衍生品中的头寸,并将其与清算阈值进行比较。
- CRR第382(4)(a)条中提到的清算阈值,实际上要求第三国NFC也需按照EMIR的规定进行计算,即使它们不受EMIR监管。
- 该条款的意图是确保与NFC的交易,无论其是否位于欧盟,只要满足清算阈值条件,即可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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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S制定目的
- EBA与ESMA合作制定RTS,以明确如何处理第三国NFC的交易,确保其符合CVA风险资本排除要求。
- 该标准旨在统一欧盟内部对CVA风险资本排除的处理方式,避免因不同国家的解释差异而产生监管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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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选项的咨询
- 选项A:只需在交易成立时确保NFC满足清算阈值,即可将其排除。
- 选项B:要求金融机构以季度频率重新确认NFC是否仍符合清算阈值,以减少频繁计算带来的负担。
- EBA征求各方意见,以确定哪种选项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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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A报告与审查结果
- CVA报告指出,第三国NFC的排除对银行的CET1比率有显著影响,是最大的豁免之一。
- 部分银行在识别非欧盟NFC方面仍存在操作困难。
- EBA认为,只要NFC的定义基于EMIR的清算阈值,就无需对第三国NFC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关键信息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与第三国NFC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只要这些交易不超过EMIR规定的清算阈值。
- 责任主体:金融机构需自行确认交易对手是否符合NFC的定义,并确保其交易不超过清算阈值。
- 清算阈值计算:第三国NFC需按照EMIR和相关ESMA技术标准进行清算阈值计算。
- 排除机制:如果交易对手在某一时间点超过清算阈值,现有合同仍可被排除至到期日,但新合同则需重新评估。
- 时间要求:草案要求金融机构在交易成立时确认NFC是否符合清算阈值条件,或在某些情况下以季度频率进行确认。
- 实施时间:该条例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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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草案解释的看法
- 选项A认为只需在交易成立时满足条件即可。
- 选项B认为应以季度频率进行清算阈值的重新计算,以减少NFC的计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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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国NFC计算负担的看法
- 金融机构可能面临较高的计算频率要求,尤其是频繁交易的情况下。
- 是否应采用季度频率的计算方式,以减轻NFC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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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频率的必要性
- 是否有必要引入特定的计算频率?
- 哪种选项更符合监管目标和实际操作需求?
结构概述
- 咨询目的:明确第三国NFC交易的CVA风险资本排除程序。
- 背景:CVA风险资本排除机制源自巴塞尔III框架,旨在防止过度资本要求。
- EMIR与CRR的衔接:EMIR的清算阈值是CRR排除机制的基础,但第三国NFC的处理存在不确定性。
- RTS制定:EBA与ESMA合作制定RTS,以统一处理方式,确保监管一致性。
- 操作要求:金融机构需对第三国NFC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符合清算阈值条件。
- 咨询问题:围绕两种选项的实施方式,征求各方意见。
附件与支持文件
- 成本效益分析:草案附有成本效益分析,评估不同处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 咨询问题概述:提供了详细的问题列表,供各方反馈意见。
数据保护
- EBA遵循《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45/2001号,保护个人数据。
- 咨询回复可选择公开或保密,保密回复需符合EBA的规则。
结论
EBA旨在通过制定RTS,确保第三国NFC交易的CVA风险资本排除机制与欧盟现有框架一致,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计算负担,提高监管效率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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