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KPMG_China-香港引入预约定价安排_5页_205kb
报告摘要
香港税务局(IRD)于2012年3月29日发布DIPN 48,建立预约定价安排(Advance Priced Agreement, APA)程序。该程序基于先前的转让定价指南,旨在为企业提供就跨辖区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达成确定性协议的可能性。
编写了七个阶段程序:阶段一涉及预备性约谈,阶段二为正式申请,阶段三为分析评估,阶段四为谈判签约,阶段五为起草执行和监控。APA适用范围起初聚焦于双边和多边安排,需有双边税收协定;特殊情况包括单一APA。DIPN规定了交易金额门槛:商品销售为8000万港元,服务交易为4000万港元,无形资产使用为2000万港元;但这些门槛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APA可获续期,需所有相关方同意,且企业在到期前至少六个月申请。审计过程独立,不会重新评估已同意的转让定价方法。回溯机制允许税务机关将APA协议方法回溯到先前年份,但有条件限制,例如涉及自愿披露原则,并且EIPDR原产地规则可能区分双边和多边APA中的回溯情况。
KPMG观察认为,该计划是HK税务合规系统迈进步骤,可帮助跨国企业稳定税负,适用对象包括经历转让定价审计、需过渡至合法政策或计划重组的企业。建议纳税人审视转让定价管理,并考虑APA以获得更多确定性。该计划受到惠注DTA网络扩展影响,并将与内地等其他管辖区协商实施。
总体而言,DIPN 48提供了结构化A程序框架,增强税务合规性,并减少双层面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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