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9-上交所-酒钢宏兴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_5页_460kb
报告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总结
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历了委员变动,包括原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辞职、非独立董事刘黎戮先生辞职,并增补马鼎斌先生和田飚鹏先生分别担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占比60%)组成,主任委员聂兴凯先生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经验,结构符合法规要求。
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共召开五次会议:
- 1月29日:首次会议,针对2020年年报审计重点事项沟通和审计工作部署。
- 4月12日:进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关问题双向沟通。
- 4月26日: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九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 8月10日:审议半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 10月22日:审议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履职情况
- 定期报告审核:委员会确保2020年至2021年各季度报告的财务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认无重大错报或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 内部控制监督:公司加强治理制度建设,大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委员会认可内部流程规范。
- 关联交易审查:审查后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未发现利益输送。
总体评价及未来计划
2021年,委员会工作合规、程序规范,提供了专业决策支持。2022年计划加强与治理层沟通,提高专业素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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