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1-KPMG_China-便利出口企业新政策助力外贸平稳发展_3页_250kb
报告摘要
出口退税新政简要总结(2022年第9号公告)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决策部署,响应《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第9号公告及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2号公告基础上优化)。此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以往出口但未按新政完成备案单证的企业需在申报后15日内整理补充。
政策核心亮点
1. 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
- 放宽分类管理调整限制:纳税信用修复后,被评为“四类”出口企业的企业可在12个月内重新评定类别。
- 简化退税审核流程:在一定限额内可先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补限额仍需实地核查。
- 提高办税效率:
- 退(免)税证明全面电子化流转。
- 首次出口退税备案改为网上电子化提交,不再需现场报送。
- 备案资料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2. 解决加工贸易企业历史性棘手问题
- 明确加工贸易企业因征退税率一致导致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可抵扣,缓解资金压力。
3. 备案单证管理规范化
- 删除过时文件(如《出口货物装货单》),新增税务关注资料(如出口合同、国际货运代理发票、代理报关单据、视同出口/修配劳务资料)。
- 强化电子化备案,但建议按24号公告逻辑归档,确保出口业务真实性。
4. 收汇管理优化
- 扩充可申报退税的情形至出口信保赔款、委托出口、修理修配劳务。
- 明确超限额申报退税需及时提交收汇资料,若发现收汇材料虚假,须在24个月内补报;对无需补汇的情况设24个月“容缺申报期”。
实施时间及注意事项
- 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不影响已申报业务,但申报后15日内需整理合规备案单证。
- 收汇管理更严格,弥补逾期申报漏洞。
- 将出口退税信息更多纳入金税系统,加强数据追溯。
毕马威建议
- 税务部门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指导从事加工贸易的出口企业申请抵扣长期滞留的“抵扣税额”。
- 各类出口企业应迅速:
- 更换备案单证模板并整理存量合规资料。
- 建立信息化手段进行电子备案管理。
- 配置专业人员跟踪收汇情况,避免退税受限。
-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根据2020年度核销情况判断可抵扣税额,做到及时调整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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