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探索建设农业保险强国之路——2024Q1保险业运行_11页_1mb
报告摘要
2022年4月保险业运行NIFD季报主编:李扬阎建军吴学明、邱剑
《NIFD季报》聚焦全球金融市场、人民币汇率、宏观经济、金融监管、保险业运行等领域的动态分析与风险评估。2024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并连续21年强调农业保险发展。结合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求,农业保险强国建设被视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农业保险强国建设进展
- 完善农业收入“稳定器”功能:自2007年试点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25%,2023年达142966亿元,保额达498万亿元,覆盖种植业、养殖业等主要领域。从单一成本保险发展为收入保险、价格保险等综合模式,涉及300种农产品。通过“大托管”改革和保单质押等措施,提升农户信用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例如四川省2023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赔付594亿元,安徽水稻、小麦、玉米保额提升至1000元、860元、700元/亩。
- 加强主粮作物风险保障:2023年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展至全国产粮大县(约1000个),实现全覆盖。安徽等地通过分档费率差异化定价,四川2023年制种保险承保2041万亩,提供34亿元风险保障。同时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保险,如广东、浙江等地创新耕地地力指数保险。
- 发挥增信作用促进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机构数量从2007年的6家增至约40家,全国建成40万个基层网点。通过“农业保险+”模式,将保险与信贷、期货、产业投资等结合,如安徽16家银行合作开发37个信贷产品,为142万户农户提供2657亿元增信。
- 制度体系逐步完善: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发布后,2019年《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分两步走目标(2022中期和2030远景)。配套政策如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保费补贴办法等相继出台,形成制度框架。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478亿元,同比增长10%。
二、现存短板
- 体制机制不足:现行《农业保险条例》法律层级较低,存在定位模糊、立法技术待改进问题;跨部门协调不畅,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参与导致整合困难;大灾风险管理机制未健全,缺乏全国性大灾基金和紧急融资制度;财政补贴对地方特色农业和养殖保险支持力度不足,中央与地方角色分工需进一步明确。
- 专业化水平待提升:多数地区采用“单一费率”粗放定价模式,未精准匹配县域风险;参保人与标的匹配困难,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突出,核保理赔精准度不足,存在虚假理赔等问题。
- 数据要素配置效率低:农业保险数据分散于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机构,形成数据孤岛,风险数据不完整;技术应用滞后,数据技术与农险融合不足,需加强激励机制。
三、发展路径建议
- 法制化和强监管:推动《农业保险法》立法,规范治理模式、监管制度、财政支持等;建立农业风险监督管理局,实现跨部门职能整合;优化补贴政策,明确中央与地方分工,提升财政支持效能。
- 专业化风险管理: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分层分类管理常态、突发、巨灾风险;推动“农业保险+气象”防灾模式,应用遥感、AI等技术精准获取农业信息;完善风险区划和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培育细分市场专业化能力。
- 数智化发展:激活数据要素,实现全场景数据采集与分析,推动数据资产化;搭建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如银保信、农业再保险平台等);推进线上化服务,简化农户参与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 创新发展: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范围,逐步纳入其他粮食和牲畜品种;开发全产业链保险产品,如产量保险、地力保险等;满足“大农业观”“大食物观”需求,拓展食物来源保障体系。
报告指出,我国农业保险虽保费规模全球领先,但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需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和创新产品设计,系统性补齐短板,实现从规模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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