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IMF国际货币组织全球_The_People39s_Republic_of_China_Financial_Sector_Assessment_Program_Anti_27页_416kb
报告摘要
中国反洗钱与反恐融资(AML/CFT)技术说明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技术说明(Technical Note, TN)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18年6月进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计划(FSAP)的一部分,聚焦于中国在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FT)方面的进展与建议。报告指出,中国自2003年起逐步建立AML/CFT框架,并在2007年通过互评估(MER)被认定为部分合规。2012年后续评估(FUR)后,中国继续推进改革,以符合2012年修订的FATF标准。IMF预计将在2018年夏季根据新标准对中国进行评估。
主要观点
1. AML/CFT法律与监管框架的改进
- 中国在2007年后大幅增强了AML/CFT立法和监管框架。
- 2007年评估时,中国在16项FATF建议中部分合规,但在9项中不合规。
- 中国在2012年后对部分不合规事项进行了改进,如将恐怖融资纳入刑法,并引入非定罪资产没收机制。
- 中国尚未完全覆盖“自洗钱”行为的刑事化,且对国内政治公众人物(PEPs)的洗钱风险识别仍存在不足。
2. 监管与执法合作的加强
- 中国人民银行(PBC)已开始实施基于风险的监管方法,要求金融机构进行自我评估并建立内部风险优先级机制。
- 中国应加强PBC与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以提升整体监管效果。
- 推广“5C”风险评分系统至全国银行体系,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
3. 风险识别与透明度的提升
- 中国已建立企业信息披露制度(EIDR),但该系统尚未有效涵盖受益所有人(BO)信息。
- 中国应完善BO信息记录机制,并加强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披露,包括洗钱调查、起诉、没收和可疑交易报告(STR)等。
4. 反腐败与AML/CFT的联系
- 腐败被视为洗钱的上游犯罪,中国已将其纳入刑法。
- 中国在反腐败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设立国家反腐败局(NBCP)和加强国际司法协助。
- 然而,自洗钱行为尚未被独立刑事化,且相关法律条款不够明确,影响了AML/CFT框架的全面应用。
关键信息
1. 中国反洗钱法律与政策
- 《反洗钱法》(AMLL, 2007)是中国AML/CFT法律体系的核心。
- 中国已将恐怖融资纳入法律框架,并通过《反恐法》加强相关监管。
- 中国尚未将自洗钱行为明确列为独立犯罪,且对国内PEPs的识别和监控仍需加强。
2. 监管框架与实施
- PBC已启动基于风险的监管机制,并推动金融机构自我评估。
- 中国正在推进国家风险评估(NRA),并计划在2017年完成。
- 中国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制裁力度,特别是大型银行,以提高合规威慑力。
3. 反腐败措施
- 中国自2006年起签署并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并积极参与国际资产追回工作。
- 反腐败工作分为行政调查和司法调查两类,分别由国家监察委员会(MS)和最高人民检察院(SPP)负责。
- 中国反腐败机构(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CCDI)在协调国际反腐败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建议与改进方向
- 优先完成国家风险评估(NRA),并向所有相关机构分享结果。
- 完善法律框架,使其完全符合FATF建议,特别是对自洗钱行为的独立刑事化。
- 加强金融机构对国内PEPs的尽职调查(CDD),并建立风险敏感机制。
- 提升受益所有人信息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确保数据系统有效运作。
- 扩大AML/CFT统计范围,包括调查、起诉、没收、STR及对金融机构的制裁等。
表格摘要
| 建议内容 | 时间安排 |
|---|---|
| 优先完成NRA并分享结果 | 近期 |
| 完善法律框架,使其符合FATF建议 | 中期 |
| 加强跨机构合作 | 中期 |
| 扩大AML/CFT统计数据的范围与详细程度 | 中期 |
| 独立刑事化自洗钱行为 | 中期 |
| 强化对国内PEPs的尽职调查 | 近期 |
| 完善BO信息记录机制 | 中期 |
| 推广“5C”风险评分系统 | 近期 |
附录信息
- 中国与IMF合作期间,进行了多场会议,涉及AML/CFT政策、法律执行、监管措施等方面。
- 中国已与世界银行(WB)合作开展NRA,并计划使用WB的工具进行评估。
总结
本技术说明强调了中国在AML/CFT领域的持续改进,但仍存在若干关键问题,如对自洗钱行为的独立刑事化、国内PEPs的识别与监控、BO信息透明度及监管协作机制等。IMF建议中国加快改革步伐,以确保其AML/CFT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并有效应对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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