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IMF国际货币组织全球_People’s_Republic_of_China_Financial_Sector_Assessment_Program_288页_2mb
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与执行的IOSCO原则观察详细评估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G)联合编制,评估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与执行对IOSCO(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原则的遵守情况。评估工作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进行,重点考察了中国在证券市场监管、市场结构、系统性风险监测及执法机制等方面的表现。
主要观点
-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框架总体上符合IOSCO原则,但在某些领域仍需改进。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作为主要监管机构,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包括强化投资者教育、完善中介合规性要求、加强系统性风险监控等。
- 中国在创新监管方面取得进展,例如建立“穿透式”账户系统、设立中国投资者服务公司、推动多层次调解机制等。
- 中国在债券市场、资产管理、信用评级等领域的监管存在多重监管体制,亟需协调与统一。
关键信息
一、监管结构
- 监管分工:中国金融行业按部门划分监管,证券市场由CSRC监管,银行由CBRC监管,保险市场由CIRC监管。
- CSRC职能:CSRC是国家层面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受国务院(SC)领导,负责制定政策、审批公开募股及中介机构执照、监督市场行为、实施执法行动。
- 监管协同:在联合部长会议(JMC)框架下,CSRC、CBRC、CIRC、PBoC等机构已达成共识,加强跨部门协调,推动监管框架的统一。
二、市场结构
- 股票市场:中国建立了多层次股票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SSE)和深圳证券交易所(SZSE)。SSE主要服务于大型国有企业,SZSE则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ChiNext),后者对创新型企业更具吸引力。
- 债券市场:中国债券市场分为三类:面向公众的公司债券(由CSRC和交易所监管)、面向机构投资者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由PBoC监管)和企业债券(由国家发改委监管)。
- 资产管理市场:资产管理服务由CSRC、CBRC和CIRC分别监管,存在监管重叠问题,需推动统一监管框架。
- 信用评级市场:PBoC是信用评级服务的主要监管机构,所有评级机构需履行备案程序,并根据债券类型接受不同监管。
三、监管挑战与建议
- 监管协调:需要加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特别是资产管理、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等领域的监管统一,以减少监管套利。
- 资源与能力:CSRC面临监管人员数量和薪酬结构不足的问题,需增加资源以应对快速发展的市场和复杂的风险环境。
- 执法机制:应强化执法力度,提高行政和刑事处罚的威慑力,包括加大罚款、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 系统性风险监测:需进一步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机制,包括加强数据共享、推动统一的投资者识别系统、建立更全面的市场风险评估体系。
- 投资者保护:应持续提升投资者保护措施,包括加强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教育水平、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
四、未来发展方向
- 多层次市场建设:需确保多层次市场的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信心,特别是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及证券公司进行密切监控。
- 区域性交易平台:应推动区域性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发展,确保其安全运营并有效支持地方融资。
- 期货市场:需考虑未来期货中介业务的更复杂模式,以及如何促进终端用户信心。
- 审计与财务信息:应加强审计行业监管,确保高质量审计服务,可能设立独立监管机构以提高专业性与透明度。
结论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在多个方面符合IOSCO原则,但仍需在监管协调、执法力度、系统性风险监测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持续改进。未来的发展方向应着重于推动监管统一、加强资源投入、完善市场机制,以确保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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