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华安证券-环保行业_国务院发布_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_-全面治理_攻坚起始_16页_684kb
报告摘要
行业评级总结:增持
核心内容概述
国务院于2015年4月16日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标志着我国水污染防治进入全面治理阶段。该计划从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多方面入手,提出具体治理目标、措施及时间节点,旨在改善水环境质量,控制水资源浪费,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强化执法监管,促进社会公众参与,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治理机制。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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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治理排污端与消费端
“水十条”从工业、农业、城乡生活全面治理排污端,同时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奖惩结合,加大监管力度。 -
工业污水治理
- 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 首次提出治理十大重点行业,2017年底前完成六个重点行业技术改造。
- 工业集聚区需预处理达标后进入集中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提前一年完成。
- 治理不达标的工业集聚区将面临暂停审批、撤销园区资格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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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需在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
- 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2020年县城达85%,城市达95%。
- 城镇管网建设重点转向二三线城市及西北地区。
- 污泥处理率目标为2017年完成达标改造,2020年实现90%以上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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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污水治理
-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017年底前完成。
-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
- 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为2020年新增13万个建制村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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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 强制淘汰超期船舶,2018年起沿海船舶、2021年起内河船舶执行新标准。
- 港口、码头需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沿海地区,2020年底前完成内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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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推进再生水利用及海水淡化,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20%,京津冀达30%。
- 控制用水总量,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 提高用水效率,将节水目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 推进城镇管网更新改造,2017年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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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 理顺价格税费,提高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标准,实现应收尽收。
- 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市场机制。
- 鼓励绿色信贷、排污权交易等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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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监管与科技支撑
- 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修订。
- 加强环境执法,实施“黄牌”、“红牌”制度,定期公布超标企业名单。
- 推进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区域监测网络。
- 支持环保技术推广,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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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2016年:完成“十小”企业取缔、部分行业技术改造。
- 2017年: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污泥达标改造、管网全收集全处理、部分区域禁养区关闭。
- 2020年:实现污水处理率目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目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 2030年:水质优良比例达75%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 本世纪中叶: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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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重点区域: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治理重点,多数目标提前一年完成。 -
相关企业:
- 工业污水治理:万邦达、中电环保、巴安水务、雪迪龙、聚光科技
-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富春环保、桑德环境、兴蓉投资
- 农业农村污水治理:桑德环境、国中水务
- 水资源节约:碧水源、巴安水务、大禹节水
- 环保产业及第三方治理:首创股份、巴安水务、万邦达、洪城水业、国祯环保
总结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国水环境治理进入系统化、市场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不仅明确了治理目标与措施,还通过价格机制、市场激励、技术进步、执法强化等手段,推动水务市场空间的全面打开,促进环保行业快速发展。该计划将对相关企业带来长期利好,预计未来6-12个月,行业整体表现将优于市场基准指数,评级为“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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