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与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_55页_1mb
报告摘要
梅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与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结
核心内容
本细则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与功能型无人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活动。细则明确了管理职责、申请条件、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附则等内容,为相关活动的实施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主要观点
-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成立市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确保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的有序开展。
- 分类型管理:细则分别对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的测试与示范应用进行规定,强调其在不同场景下的适用性。
- 安全与责任并重:强调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过程中对交通安全的重视,明确安全员和驾驶人职责,对交通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作出具体规定。
- 数据安全与监控:要求车辆具备数据记录、存储、上传及实时监控能力,确保数据可追溯、可分析,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
- 申请与审核流程:明确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申请流程、材料清单、审核时间及流程,确保程序规范、透明。
- 责任与赔偿机制: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机制作出规定,强调主体需具备足够的赔偿能力,确保责任落实。
关键信息
一、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
-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 道路测试:是指在指定路段进行的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 示范应用:是指在指定路段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 申请主体要求:
- 应为在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示范应用可由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 应具备相关业务能力;
- 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
- 具备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或封闭测试场地测试报告;
- 提交示范应用方案;
- 具备远程监控与数据存储能力;
- 具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 安全员要求:
- 持有有效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 近3个记分周期无满12分记录;
- 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 无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记录;
- 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 熟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无严重精神疾病;
- 接受培训,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 能够提供车辆数据和视频。
- 道路测试流程:
- 申请材料包括主体信息、车辆情况、安全性自我声明、测试方案等;
- 初审、复审、评审、审核流程分别由属地部门、市级部门完成;
- 通过审核后核发道路测试通知书,并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 测试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且不超过保险有效期。
- 示范应用流程:
- 需完成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
- 申请材料包括主体信息、车辆情况、安全性自我声明、示范应用方案等;
- 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核发示范应用通知书。
- 终止条件:
- 车辆与安全性自我声明不符;
- 临时行驶车号牌到期或被撤销;
- 具有重大安全风险;
-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且主体负主要责任。
二、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
-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流配送、环卫作业、安防巡逻等场景。
- 安全员要求:
- 持有有效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 近3个记分周期无满12分记录;
- 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 无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记录;
- 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 熟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无严重精神疾病;
- 接受培训,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 能够提供车辆数据和视频。
- 功能型无人车条件:
- 具备出厂合格证明;
- 具备限速功能,可稳定行驶于0—45km/h;
- 整车尺寸符合场景适配与安全可控要求;
- 通过封闭测试场地自动驾驶功能测试;
- 具备人工接管装置和远程控制能力;
- 具备数据记录、存储及在线监控功能;
- 遵守无线电设备相关管理规定。
-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主体信息、车辆情况、安全性自我声明、测试方案等;
- 初审、复审、评审、审核流程分别由属地部门、市级部门完成;
- 通过审核后核发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通知书。
- 延期与变更:
- 可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申请延期,审核通过后核发延期通知书;
- 如需变更测试车辆数量或安全性自我声明信息,需提交变更说明和佐证材料,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三、数据与安全要求
- 数据存储与上传:
- 前端数据存储不少于3日,云端数据存储不少于30日;
- 事故或故障前至少90秒的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
- 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
- 数据安全:
- 遵守国家和地方信息与数据安全规定;
- 建立健全信息与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 防止数据泄露、被窃取或篡改;
- 合法采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
- 网络安全:
- 对具有网联功能的车辆或远程控制平台,需提供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证明。
四、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
- 处理依据:依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 若主体承担责任,赔偿金额超出保险范围的需补足;
- 主体需在事故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事故报告。
- 整改与恢复:
- 若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整改方案;
- 经属地初审和市级审核通过后可恢复活动资格。
五、附则
- 封闭场地应用:用于社区、园区等封闭区域的功能型无人车,由场地管理方制定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 解释与施行:由五部门共同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执行。
总结
本细则对智能网联汽车与功能型无人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进行了系统性管理,涵盖申请条件、流程、安全要求、责任划分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技术发展,同时确保公共安全。通过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设置安全员和驾驶人标准、加强数据与网络安全保障,以及完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为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的合法、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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