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4-世界卫生组织-Joining_the_WHO_Programme_for_International_Drug_Monitoring_2页_121kb
报告摘要
加入WHO国际药物监测项目概述
WHO国际药物监测项目为各成员国提供一个合作进行药物警戒的平台。项目管理由WHO总部和瑞典政府根据双方协议共同负责:WHO总部负责政策问题,而运作责任则归属上乌普萨拉监测中心(UMC)。意向加入的国家需遵守特定要求,并建立行政框架。
加入基本要求
- 自发监测方法学熟悉度:具备收集个例药品安全性报告(ICSRs)的国家计划,确保资金和人员配备,无需覆盖全国或整个医疗系统。
- 国家药物监测中心认定:由卫生部或等效机构授权代表国家,行政归属视各国情况而定,理想情况下应设立技术咨询委员会。
- 技术能力:需能以规定的格式向WHO提交国家药物监测计划的病例报告,并保证数据在WHO数据库中的可用性。
加入操作步骤
- 正式申请:国家主管健康机构向WHO总部提交申请,指定国家监测中心及联系人。
- 预审:提交20份ICSR样本至UMC审核其技术兼容性,确认后正式加入。
拓展协作措施
-提供最新国家药物汇编或拉丁文本药物信息给UMC以识别报告中的药品名称。
-建立国家监测中心与UMC之间的人际联系,如安排访问学者,以增进合作。
更多详情可联系:
- WHO总部(电话、传真、邮箱)
- WHO合作中心(药物监测,电话、传真、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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