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国盛证券-固定收益点评_从税基分布看房产税对地方财力的影响_13页_1mb
报告摘要
固定收益点评总结:从税基分布看房产税对地方财力的影响
核心内容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五年。此次改革对象为居住及非居住用地产,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抑制房价上涨,并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逐步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主要观点
- 房地产税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将提升地方政府一般财政收入,但对土地出让收入有抑制作用,因此难以完全替代土地财政。
- 税基分布不均:住房资产价值在全国范围内高度集中于少数发达地区,如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这些地区将从房地产税中获得显著收益。
- 地区财力分化:房地产税的推广可能加剧地区间的财力分化,而非缩小差距。经济强省(如北上广)因住房存量高,受益明显;而中西部及部分东部省份(如重庆、贵州、湖南等)因土地财政依赖度高,可能面临财力下降风险。
- 房地产税的潜在作用:房地产税可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尤其在新增土地有限的地区,有助于财政结构优化。
关键信息
房地产税收入估算
- 全国房地产税收入范围:762亿元至6044亿元。
- 各省份房地产税收入(基准情形):
- 广东:281.4亿元
- 江苏:231.9亿元
- 浙江:193.9亿元
- 上海:161.5亿元
- 北京:137.9亿元
- 山东:134.0亿元
- 四川:106.3亿元
- 其他省份如河南、湖北、安徽等均在90亿元左右。
- 贵州、吉林、山西、内蒙、新疆等省份不足30亿元。
土地财政与房地产税的关系
- 土地出让收入占比:过去三年平均土地出让收入为7.7万亿元,远高于房地产税收入。
- 房地产税占土地出让收入比例:
- 北上广:7.7%、7.1%、4.6%
- 重庆:0.7%
- 其他省份(如山东、江苏、湖南等):2%-3%
- 影响方向:房地产税对土地财政依赖高的省份冲击较大,可能减少地方综合财力。
房地产税试点背景与意义
- 试点历史: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起试点房地产税,但效果有限,未显著抑制房价长期上涨。
- 政策方向:本次试点可能优先在房价高、上涨快的地区进行,采用“宽税基、低税率”的方式,以避免对市场造成过大冲击。
- 税基测算方法:
- 基于人口普查数据和商品房销售数据估算城镇非自建住房面积。
- 结合商品房均价计算住房存量价值。
- 设定50%-70%的评估比例、30-50平米的人均免征面积、0.4%-1%的平均税率进行估算。
地区差异分析
- 发达地区(如北上广):住房存量价值高,房地产税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比例较高,地方财力将受益。
- 中西部落后地区(如重庆、贵州、江西等):土地财政依赖度高,房地产税收入占比低,综合财力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风险提示
- 估算结果与实际可能存在误差。
- 政策变动可能影响房地产税实施效果。
- 市场情绪波动可能对房地产税试点产生影响。
结论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虽有助于优化地方财政结构,但其收入规模远低于土地出让收入,难以替代土地财政。由于住房资产分布不均,房地产税的推广可能进一步加剧地区间财力分化,尤其对中西部地区带来更大压力。因此,房地产税的实施需谨慎考虑其对地方财政的综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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