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_《2016银行保险证券信托PE投资报告》发布,传统金融机构入场PE格局生变_6页_971kb
报告摘要
《2016年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参与PE投资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2016年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参与PE投资研究报告》由清科研究中心发布,全面分析了2016年国内传统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在私募股权投资(PE)领域的参与情况。报告指出,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传统金融机构正逐步从“配角”转变为“主角”,积极参与PE投资,推动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报告还对各金融机构参与PE投资的模式、政策背景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探讨。
主要观点
- 传统金融机构转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正加快转型步伐,特别是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其角色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 政策支持与监管放松:监管层逐步放宽对传统金融机构参与PE投资的限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其发展,如银监会支持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保监会规范险资设立私募基金等。
- 多样化参与模式:各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方式参与PE投资,包括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作为LP或GP投资私募基金、通过直投基金进行投资、设立专业子公司等。
- 行业竞争与合作并存:虽然短期内银行和信托等新进入者对保险和券商直投影响不大,但长期来看,传统金融机构与传统VC/PE管理机构将形成互补关系,竞争加剧的同时也将促进合作共赢。
关键信息
银行系参与PE投资
- 银行作为最晚进入PE市场的传统金融机构,正通过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进行投贷联动试点。
- 2016年4月,银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允许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对创新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 尚福林主席在2016年9月表示,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股权投资,以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
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
- 保险公司因资金长期、稳定,成为PE投资的重要参与者。
- 保监会自2010年起逐步放开险资投资PE,允许其作为GP或LP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 2015年9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保险私募基金设立,支持其投资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等。
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
- 券商直投子公司是最早进入PE领域的传统金融机构,截止2015年底已有62家。
- 目前主要通过设立直投基金进行投资,未来可能转型为私募基金子公司,以更规范的方式参与PE投资。
信托公司参与PE投资
- 信托公司因传统业务受阻,正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参与PE投资。
- 截至2015年底,已有38家信托公司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 监管层对信托公司参与PE投资的风险监管逐步加强,以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趋势
- 市场格局变化:PE市场将吸引更多金融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 合作共赢模式:金融机构与传统VC/PE管理机构将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 规范化与专业化:随着监管政策的完善,金融机构参与PE投资将更加规范,专业化水平也将不断提升。
结论
2016年,传统金融机构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参与度显著提升,政策支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为其提供了更多机会。未来,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加快,PE市场将迎来更多参与者,行业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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