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9-中泰证券-教育行业点评报告_北京实施细则出台_纵观24个省级文件异同_11页_976kb
报告摘要
教育行业政策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分析了全国24个省份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细则,重点从过渡期安排、用地政策、收费政策、所得税政策以及一体化学校管理等角度进行对比,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导向和投资建议。
主要观点
- 过渡期安排:大部分省份设定5年左右的过渡期,预计在2022年底之前完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选择。其中,上海最为严格,要求在2018年底完成决策;广东最为宽松,采取“一校一策”方式过渡。
- 用地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普遍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营利性民办学校则需以有偿方式使用土地。部分省份如江西、海南、广东提供灵活的分期缴纳或租赁方式,以缓解学校负担。
- 收费政策:多数省份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较为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审批制。仅有贵州、江西、内蒙古、云南、湖北五省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学校自主定价。广东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政府定价,其他阶段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 所得税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普遍享受免税待遇,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四川、江西、重庆三省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提出具体税收优惠,如按西部大开发或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征税,其余省份则未明确优惠。
- 一体化学校管理:四川、广东、重庆、宁夏、江苏、广西、湖北等省份要求一体化学校若选择营利性,需将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分立、独立核算,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条件。上海则禁止一体化学校分立为不同办学属性的学校。
关键信息汇总
各省细则对比
| 省份 | 过渡期安排 |
|---|---|
| 北京 | 学前教育及非学历培训(2019.9.1);学历教育(2020.9.1、2021.9.1) |
| 广西 | 2022.12.31 |
| 四川 | 2020.9.1前提交选择材料,2021.9.1前完成非营利手续,2023.9.1前完成营利登记 |
| 贵州 | / |
| 广东 | 按“一校一策”原则制定过渡方案 |
| 江西 | 5年过渡期(2017.9.1-2022.9.1) |
| 安徽 | 民办高校2022年底前完成分类登记 |
| 重庆 | 2022.9.1前实现分类管理 |
| 山东 | 2022.9.1 |
| 上海 | 2019.12.31前完成过渡手续 |
| 宁夏 | 2022.12.31 |
| 江苏 | 2020.12.31前完成分类登记 |
| 海南 | 2022.8.31(最长可延期2年) |
| 陕西 | 2022.9.1 |
| 河北 | 2022.9.1 |
| 内蒙古 | 2023.8.1 |
| 浙江 | 2022.12.31 |
| 云南 | 2021.11.7 |
| 湖北 | 1-3年 |
| 辽宁 | / |
| 青海 | / |
| 河南 | 民办高校2022年底前完成分类登记 |
| 天津 | / |
| 甘肃 | / |
收费政策对比
| 省份 | 收费政策 |
|---|---|
| 北京 | 营利性学校自主定价,需提前30天公示 |
| 广西 | 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高校试点放开 |
| 四川 | 非营利性学历教育政府指导价,非学历和营利性学校市场调节价 |
| 贵州 | 全部放开,自主定价 |
| 广东 | 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定价,其他阶段市场调节价 |
| 江西 | 市场调节价,优质优价原则 |
| 安徽 |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非学历教育放开,学历教育逐步放开 |
| 重庆 | 非营利性学历教育政府指导价,其他收费市场调节价 |
| 山东 | 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政府指导价,其他市场调节价 |
| 上海 | 新设立或完成过渡手续的非营利性学校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营利性学校市场调节价 |
| 宁夏 | 非营利性高中和义务教育政府指导价,其他市场调节价 |
| 江苏 | 营利性学校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非学历教育放开,学历教育逐步放开 |
| 海南 | 幼儿园和营利性学校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中职、高职试点放开 |
| 陕西 | 非营利性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市场调节价,中小学政府指导价 |
| 河北 | 非营利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暂实行审批制,其他市场调节价 |
| 内蒙古 | 全部市场调节价 |
| 浙江 | 营利性学校自主定价,非营利性幼儿园市场调节价,中小学和高校市场调节价 |
| 云南 | 全部自主定价 |
| 湖北 | 市场调节价,学费标准根据成本、生均经费等确定 |
| 辽宁 | 中小学学历教育政府定价,其他自主定价 |
| 青海 | 非营利性学校政府定价,逐步过渡市场调节价 |
| 河南 | 非营利性学校政府指导价,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 |
| 天津 | 部分非营利性学历教育试点市场化 |
| 甘肃 | 非营利性学校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营利性学校市场调节价 |
所得税政策对比
| 省份 | 所得税政策 |
|---|---|
| 四川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按西部大开发税率15%征收 |
| 贵州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广东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享受国家税收优惠 |
| 江西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
| 安徽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重庆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按西部大开发税率15%征收 |
| 山东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按国家政策执行 |
| 上海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宁夏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江苏 | 营利性学校按税法规定免税 |
| 海南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陕西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河北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内蒙古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浙江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云南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湖北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辽宁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青海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河南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天津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 甘肃 | 非营利性学校免税,营利性学校无特别优惠 |
投资建议
- A股市场:建议重点关注模式优质、业绩达标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龙头,如三垒股份、科斯伍德。
- 港股市场:受《送审稿》影响,估值承压,板块效应明显,建议关注潜在政策风险较小的民办高教领域个股。
风险提示
- 《民促法实施条例》终稿尚未出台,部分细分领域仍存在政策不确定性。
- 部分省份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较为严格,可能影响其盈利能力。
- 一体化学校若选择营利性,需进行分立和独立核算,流程复杂,政策执行可能存在挑战。
结论
全国24个省份的民促法实施细则在政策执行上呈现出地域差异,但总体趋势是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鼓励非营利性学校发展,对营利性学校则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政策走向,合理评估风险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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