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15-02-23-28Response-EU-COM-re-proportionality29_2页_158kb
报告摘要
文档内容总结:关于《资本要求指令》第92(2)条的解释与薪酬政策应用
核心内容
本文件是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对欧洲银行业监管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EBA)主席Andrea Enria于2015年1月8日来信的回复。信中询问了EBA对《资本要求指令》(CRD IV)第94(1)条在第92(2)条框架下适用性的意见。EBA在回复中详细阐述了对相关条款的理解与立场,强调了确保CRD IV在欧盟范围内一致实施的重要性。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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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实施的重要性
EBA认为,确保CRD IV在欧盟范围内得到全面且正确的实施,对于维护欧盟金融稳定和改善金融机构在单一市场中的运作至关重要。 -
第92(2)条的作用
第92(2)条明确了监管机构应确保金融机构根据其规模、内部组织结构及活动的性质、范围和复杂性,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度遵守相关原则。 -
第94条的适用性
第94条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不区分机构类型。其中第94(1)条的若干子项(l)、(m)和(n)规定了可变薪酬的延期支付、薪酬以工具形式支付以及“罚金”制度的适用,这些规定具有明确性和强制性,不应被豁免。 -
政策与法律的区分
EBA强调,对规则的适用性进行判断应基于法律视角,而非政策考量。国家监管机构和EBA无权决定不适用某些规则,此类决定只能由共同立法者作出。 -
指南的作用与限制
EBA指南是帮助成员国和金融机构实施CRD IV的重要工具,但其作用仅限于协助解释和适用指令,不能导致与指令条款相冲突的政策。
关键信息
- 第92(2)条:规定了监管机构应确保机构根据其具体情况适当遵守相关原则。
- 第94(1)条:包含若干明确规则,如薪酬延期、支付工具及罚金制度,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
- 比例性原则:成员国和监管机构在执行相关规则时,应考虑机构的规模、复杂性等因素,以体现比例性。
- 实施成本:Enria提到在一些小型、非复杂机构中,薪酬延期和支付工具的实施成本较高,且风险激励不足。
- 法律与政策的界限:EBA明确指出,其职责是基于法律框架执行规则,而非进行政策性决定。
总结
EBA在回复中重申了其在实施CRD IV中的法律角色,并强调了第92(2)条对确保规则适当适用的重要性。对于第94(1)条的若干子项,EBA认为它们具有明确性和强制性,不应被豁免。同时,EBA指南应服务于一致实施CRD IV的目标,而非成为偏离指令条款的依据。文件最后指出,任何对规则的修改都应由共同立法者决定,而非由监管机构或国家当局单方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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