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解读_60页_11mb
报告摘要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解读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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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管理ABC
- 资本充足率:
- 银行需计提减值准备(预期损失EL)和积累资本应对非预期损失(UL)。
- 资本充足率公式为:资本 /(信用风险RWA + 操作风险RWA + 市场风险RWA)。
- 杠杆率监管指标为资本 / 调整后表内外总资产。
- 风险加权资产(RWA):
- RWA = 敞口余额 × 风险权重。
- 标准法按信用主体类别给予固定风险权重。
- 内部评级法(高级法)根据银行自身模型计算风险权重。
- 国内银行风险分布:
- 信用风险RWA占主导,其他风险显著较低。
- 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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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办法要关注的几点变化
- 资管计划穿透计量:
- 公募基金自行确认底层资产信息。
- 其他情况下,风险权重需乘以12倍。
- 回购风险权重豁免:
- 扩大“核心市场参与者”范围,多数参与者可豁免20%风险权重底线。
- 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下调:
- LTV不同区间的风险权重降至20%-30%(原40%-45%)。
- 国内信用证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下调:
- 基于服务贸易的信用证转换系数为50%,其他为20%。
- 超额损失准备:
- 取消“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新增“超额损失准备”过渡期规定。
- 资管计划穿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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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法的变化
- 住房贷款风险权重:
- 各LTV区间风险权重大幅下调(原50%-150%降至20%-75%)。
- 股权投资风险权重:
- 被动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权重从400%降至250%。
- 信用转换系数调整:
- 贷款承诺、信用证等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变动。
- 公司类主体风险权重:
- 投资级企业风险权重保持75%,小微企业风险权重由500万降至1000万以下。
- 住房贷款风险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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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的变化
- A-IRB适用范围缩小:
- 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不再适用高级法,改用权重法或初级法。
- 违约损失率(LGD)下调:
- 公司类LGD从45%降至40%,仅适用于信用风险权重计算。
- A-IRB适用范围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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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更对行业影响
- 对银行资本要求的影响:
- 标准法下多数银行在信用风险领域受益。
- 对ROE的影响:
- 新规下杠杆倍数可能上行,对盈利能力与估值产生积极影响。
- 监管趋势:
- 权重法精细化,高级法需监管批准,政策调整释放积极监管信号。
- 对银行资本要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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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具体实施细节可能调整,金融监管政策可能出现其他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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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监管安排
- 第一档(资产≥5000亿元)与第二档(资产≥100亿元)适用详细规则,第三档无需计量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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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认证及其他披露:
- 林加力、周琦保证报告观点基于其个人观点,无利益冲突,3日内无交易计划。
- 披露投资银行业务客户关系,评级系统更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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