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4月22日报送)
报告摘要
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招股说明书为申报稿,不具有发行法律效力,仅用于预先披露。公司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12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495.388万股。公司已制定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风险提示、股价稳定措施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方案。
主要观点
1. 利润分配政策与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上市后,公司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确保股东回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 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实际控制人郭炎、郭张秀芬承诺: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且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控股股东运高世纪有限公司及间接股东Alliance Wealth Ltd.承诺: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且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其他股东(如西藏瑞鼎、瑞昌、瑞棉等)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公司其他间接自然人股东(如俞诚生、于泳等)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 股价稳定措施与赔偿承诺
- 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回购股份、增持股份或买入股票。
- 若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且公司有权扣减其分红或停止其领取薪酬。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 风险因素
- 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下降:若地方政府调整电价,将影响公司未来收入,需有效控制成本以应对。
-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由于补贴发放流程较长,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及投资效益。
- 弃光限电风险:光伏发电受天气影响,存在调峰能力不足导致部分电力无法并网的风险。
- 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受市场、政策及行业变化影响,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波动。
-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主要税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盈利。
- 客户与供电区域集中风险:公司业务依赖于主要客户和区域,存在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风险: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实施,存在建设及运营风险。
- 资产质押与办证风险:部分地面电站涉及房产和土地的办证问题,存在资产风险。
关键信息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住所:拉萨市达孜县帮堆乡
- 法定代表人:郭炎
- 注册资本:15,370.388万元
-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9日
-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8年8月8日
-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新能源相关技术服务。
2.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运高世纪有限公司持股78.11%
- 实际控制人为郭炎、郭张秀芬夫妇,通过Alliance Wealth Ltd.间接持有公司78.11%的股份。
3. 募集资金用途
- 收购曲水逐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投资32MWh机械储能项目
- 偿还银行借款
4. 股东回报措施
- 公司承诺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效益
-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确保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5.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均承诺在股价下跌时采取稳定措施
- 公司及控股股东若未履行承诺,将接受约束措施,包括公开道歉、停止分红及转让股份
总结
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西藏地区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致力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制定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以确保股东利益。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均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及股价稳定措施,以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电价下降、补贴滞后、弃光限电等,需采取相应措施应对。此外,公司亦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通过扩大光伏电站规模、优化治理结构及加强内部控制等方式,积极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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