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新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高峰论坛-健康医疗数据的确权与流通_31页_6mb
报告摘要
第二届中新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高峰论坛总结:健康医疗数据的确权与流通
核心内容
第二届中新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高峰论坛围绕健康医疗数据的确权与流通展开,探讨了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健康医疗数据作为关键数据要素,其确权机制与流通策略对促进医疗行业创新、推动数据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论坛强调了数据确权在保障数据安全、提升数据流通效率、激发数据市场活力方面的作用,并提出了通过虚拟权益机制实现个体与机构之间数据权属解耦的可行方案。
主要观点
- 健康医疗数据的重要性:健康医疗数据具有体征明显、隐私性强、潜在价值高的特点,对社会发展与稳定至关重要。其确权与流通是推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基础。
- 数据确权的必要性:数据确权是实现健康医疗数据高效流通的基础,其目标包括明确数据权利属性、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实现可审计性和保护数据隐私。
- 数据确权的法律与技术结合:数据确权不仅涉及法律层面的界定,还需结合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的识别与管理。
- 数据流通的挑战:健康医疗数据流通面临定价难、互信难、控制难等难题,传统定价方法难以满足市场需求,需探索新的定价机制。
- 虚拟权益机制:通过医保等载体,医院可以向个体支付虚拟权益,从而获得数据处置权。个体在获得虚拟回报后,可以继续在医院进行问诊,实现个体与机构之间的权属解耦。
- 数据流通的模式:健康医疗数据流通模式主要包括数据开放、数据共享、数据交易,其中数据交易以货币为媒介,是最具商业价值的模式。
- 数据流通的未来方向:健康医疗数据应通过场内交易实现规范化流通,确保数据在合规条件下流通,避免场外交易带来的不确定性与风险。
关键信息
数据确权与流通背景
- 数据要素概念:2017年11月首次提出,2022年6月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 国家政策支持:2023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
- 地方先行:浙江、广东、贵州等地已设立大数据局,探索数据确权与流通实践。
国际数据确权与保护
- 美国:《联邦数据战略》(2020年2月)与《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草案)》(ADPPA)旨在加强数据隐私保护。
-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与《电子隐私条例》(ePrivacy Regulation)强调数据保护的广泛适用性和高处罚力度。
-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明确数据权利属性、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健康医疗数据的权属主体
- 个体:拥有个人身份信息、体征数据、既往病史、用药数据等,具有明确的社会属性。
- 机构:如医院、研究所等,掌握医疗检查结果、诊疗记录、基因测序等,基于个体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
- 政府部门:负责监管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确保公共利益并制定相关法规。
数据流通策略
- 虚拟权益机制:通过医保作为权益载体,实现个体与机构之间的权属解耦,使机构在获得数据处置权的同时,为个体提供经济回报。
- 场内交易:健康医疗数据应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确保标准化合约与监管合规。
- 数据定价机制:需建立多维度的定价体系,包括数据类型评估、应用评估、质量评估、品牌评估,以实现公平、合理的价格。
数据流通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 定价难:数据价值异质、不确定性高,需探索基于AI与模型化数据的定价方法。
- 互信难:需建立统一的数据可信流通环境,增强数据共享与交易的信任基础。
- 控制难:需构建清晰的数据流通市场框架,确保数据在合法、合规的环境下流通。
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的愿景
健康医疗数据的流通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预计可提升全球医疗效率约750亿美元。通过数据确权与虚拟权益机制,实现个体与机构之间的权属解耦,推动数据在市场中自由流通,促进医疗大数据的融合创新与智慧医疗的发展。
结论
健康医疗数据的确权与流通是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法律与技术手段结合,建立合理的权属界定与流通机制,有助于实现数据的高效利用与价值释放,为医疗行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未来,应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完善数据流通规则,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实现健康医疗数据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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