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_贵州省人民政府_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_13页_1mb
报告摘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以农村农业现代化为核心目标,围绕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乡村治理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文件强调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实施“六大工程”提升产能,推广复合种植模式,完善储备与加工体系,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力争全年肉类总产量增长2%。
-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严守耕地红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宜机化改造和灌排设施提升,加快“小田并大田”试点,完善水网规划,提升防洪减灾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 强化科技与装备支撑:聚焦山地农业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种业振兴,建设水稻、油菜等良种繁育基地,推广北斗智能农机,发展绿色生产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建设脱贫成果样板区:健全监测机制,防止规模性返贫;深化东西部协作,实施“雨露计划+”就业行动;完善帮扶政策,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至60%以上,保障农民利益。
-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12个特色农业产业布局,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冷链物流,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农村电商和预制菜产业,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
-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以工代赈政策,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惠农补贴发放,提升农村低保标准。
-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善村庄规划,推广“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整治人居环境,实施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垃圾分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和5G网络覆盖。
-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规范农民合作社,盘活农村资产;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乡村治理五年行动,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治理模式;整治“三资”管理和腐败问题,加强村干部监督,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 强化政策保障与创新: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种业、农机等重点领域;实施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城乡要素流动,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
文件要求全省上下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减少基层形式主义负担,确保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等目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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