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_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_省委文件_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_8页_562kb
报告摘要
云南省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着力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建设。具体包括: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6287万亩以上,产量1930万吨以上,推广杂交稻旱种、冬早马铃薯等作物种植,建设示范基地,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发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支持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蔬菜产地建设,推进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发展菌草产业。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产业链价值。
强化耕地保护,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推进撂荒地利用,发展林果业上山,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80万亩,提升中低产田地力。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聚焦粮食、烟草等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高效设施农业,认证绿色食品1000个以上,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建设种质资源库和良种繁育基地,推进种业振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现代农业技术体系,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改善初加工设施,发展精深加工业,建设加工园区。加强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省属国企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对接RCEP规则,利用中老铁路扩大出口,建设进出口集散平台,发展跨境农业合作园区。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加快滇中引水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路、供水、电网、清洁能源等基础设施升级,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覆盖800个以上乡镇及67万个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卫生户厕和公厕,治理黑臭水体及有机废弃物利用。
加强乡村治理,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推行村级“大岗位制”,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平安稳定,打击黑恶势力及违法行为,完善应急广播系统,加强法治宣传及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加大政策保障,扩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统筹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业,发行专项债券,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创新金融支持,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建设多元化人才体系,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计划,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规范宅基地确权,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集体产权改革。
强化党的领导,压实乡村振兴责任,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县委书记主责,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统筹协调“三农”工作。推进示范创建,建设16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0个精品示范村、1500个美丽村庄,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工程及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建立表彰激励制度。通过多维度举措,推动云南省由特色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迈进,实现乡村产业、生态、治理、公共服务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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