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增长思维下的娱乐营销_12页_3mb
报告摘要
胖鲸智库WHALE WATCHING CLUB研讨会总结
核心内容
本次WHALE WATCHING CLUB研讨会围绕“生意增长思维下的娱乐营销”展开,探讨了娱乐营销在品牌推广中的策略、形式及效果。重点包括IP选择、综艺与影视剧IP合作、明星艺人合作、以及娱乐营销的销售转化和全渠道执行等方面。
主要观点
1. 娱乐营销的整合思路
- 娱乐营销是营销的一种手段,而非必需。
- 需要品牌与IP内容方共同创作,以传达最有价值的信息。
- 品牌应站在IP方角度思考,适当放弃对内容的控制,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
- 娱乐营销强调高效与整合,重视社交媒体传播及全渠道联动。
2. 娱乐营销的三大痛点
- 如何选IP?:需综合考虑IP的类型、受众匹配度、版权及合作限制。
- 如何讲故事?:应将品牌信息自然融入IP内容中,避免生硬植入。
- 如何高效率施行?:需理性安排项目管理、时间节点,并与多方进行有效沟通。
3. IP选择的具体因素
- IP与品牌共同点:如产品形象、品牌调性等。
- 受众匹配度:IP粉丝与品牌目标消费者是否一致。
- 版权与合作限制:需提前与版权方沟通,明确使用范围和权益。
关键信息
1. 综艺IP合作形式
- 品牌需评估综艺平台的配合度、节目内容质量等。
- 与“偶像选秀”类综艺合作时,需考虑节目对产品的露出程度。
- 可以考虑制作“微综艺”来增强品牌与艺人的互动。
- 不同平台的综艺制作质量与专业度存在差异,如爱奇艺更聚焦。
2. 影视剧集IP合作形式
- 电影成片不可更改,需通过视频广告、H5等手段实现内容融合。
- 与动画电影IP合作时,版权方限制较多,需提前沟通并定制相关权益。
- 电视剧制作周期长,品牌需选择“常青款”产品或制作“番外剧”进行植入。
3. 明星艺人IP合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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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合作分为三种层级:品牌代言人、品牌挚友、ONE S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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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代言人覆盖全产品线,曝光量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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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挚友为长期合作,曝光量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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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SHOT适用于短时间爆红的艺人,合作周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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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合作形式可随其成长和流量变化进行调整。
4. 娱乐营销的转换和效果
- 娱乐营销需与电商平台合作,但大平台对IP与平台形象的匹配度有较高要求。
- 品牌应结合产品特性与IP内容,制定合适的营销策略。
- 旺旺集团通过“旺仔”IP推出“旺旺56个民族罐”,成功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提升销量。
- INSPIRE在奇异果与《大侦探皮卡丘》的合作中,采用线上线下全渠道策略,提升品牌影响力。
总结
本次研讨会提供了丰富的娱乐营销案例与策略,强调了品牌与IP合作中的多维考量,包括IP选择、内容融合、项目执行及销售转化。品牌在进行娱乐营销时,需以整合思维为核心,重视内容匹配、受众契合及多方协作,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有效的传播与销售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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