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马格努森·史蒂文斯渔业保护管理法——美国渔业管理的经验教训_36页-1mb
报告摘要
美国渔业管理经验总结
核心内容
《马格努森·史蒂文斯渔业保护管理法》是美国渔业管理的重要法律框架,旨在通过科学管理、重建计划、限制产能和强化执法来实现可持续的渔业资源利用。该法律经历了多次修订,逐步完善了对过度捕捞的控制、对鱼种资源的恢复以及对渔业产能的管理。美国在实施这些措施后,取得了显著成效,包括渔业资源的恢复、经济的提升和生态的改善。
主要观点
- 渔业可持续性与经济价值:美国的渔业管理框架显著提升了渔业的可持续性和经济价值,使美国成为全球第三大渔业国家,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
- 重建已枯竭的渔业:美国通过强制性的重建计划,在2000年以来成功重建了39种鱼种,使得91%的评估鱼种不再处于过度捕捞状态。
- 科学制定捕捞限量:基于科学原则的捕捞限量是防止过度捕捞的关键措施,确保捕捞量不会超过可持续水平。
- 减少产能过剩:通过限制准入、自愿回购和配额制度等手段,美国有效减少了渔业产能过剩问题,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 监督与执法: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是实现渔业管理目标的必要保障,通过多种手段(如数据报告、电子监控、观察员制度等)来确保法律和法规的执行。
关键信息
1. 重建已过度捕捞的渔业
- 美国通过《可持续渔业法》建立了确认过度捕捞和实施重建计划的框架。
- 一旦确认过度捕捞,地区管委会必须在两年内制定和实施重建计划,以防止进一步的资源枯竭。
- 重建计划通常在10年内完成,且需要考虑生物、生态、社会和国际因素。
- 重建计划的成功使得2015年时,91%的评估鱼种不再处于过度捕捞状态。
- 重建的经济效益巨大,预计每年可增加22亿美元的码头收入和310亿美元的销售额,创造50万个工作岗位。
2. 年度捕捞限量
- 《再授权法》要求渔业管理计划基于科学建议制定年度捕捞限量,以防止过度捕捞。
- 年度捕捞限量由科学与统计委员会制定,确保捕捞量不超过可持续水平。
- 对于数据有限的鱼种,美国采用复合体管理方法,基于相似性设定捕捞限量。
- 通过问责措施(AM),确保捕捞限量的执行,包括减少未来捕捞量、关闭渔场等。
3. 减少产能过剩
- 美国通过限制准入方案(LAPP)和自愿回购计划来减少渔业产能过剩。
- 限制准入方案通过限制渔船数量和尺寸来控制捕鱼能力。
- 回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渔船或许可证,减少海上的捕鱼能力。
- 一些渔场的回购计划效果有限,因为退出的渔船可能重新进入渔场,影响长期效果。
- 配额制度(如IFQ和ITQ)提高了经营灵活性,促进了渔场的可持续发展。
4. 监督与执法
- 美国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包括数据报告、电子监控(如VMS)、观察员制度和人工检查。
- 船舶航行报告(VTR)和交易商报告是收集捕捞数据的主要方式,有助于跟踪捕捞活动和确保合规。
- 船舶监控系统(VMS)提供了准确的船舶位置信息,有助于防止进入禁渔区。
- 观察员制度覆盖了47个渔场,收集了详细的捕捞数据,但成本较高。
- 码头检查和海上检查是发现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但资源投入较大。
- 违规处罚包括警告、民事罚款、许可证制裁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
总结
美国通过《马格努森·史蒂文斯渔业保护管理法》及其多次修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渔业管理体系。该体系通过科学管理、重建计划、限制产能和强化执法,实现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尽管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数据有限鱼种的管理、回购计划的长期效果以及执法资源的限制,但整体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全球渔业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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