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4-荣大-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认定为关联方_6页_883kb
报告摘要
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 05月 17日
412、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认定为关联方
一、问题描述
发行人持有A子公司51%股份,甲公司持有A子公司49%股份。需分析:发行人与甲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以及A子公司与甲公司的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二、法律法规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
- 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与发行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监事的企业等。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构成关联方。
- 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三、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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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A公司创业板IPO招股书
- 将子公司其他股东认定为其他关联方,发行人与其发生的租赁交易被视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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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B公司招股说明书
- 基于谨慎原则,将子公司其他股东直接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四、总结
根据法规,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属于关联方并无统一明确规定。但实务中:
- 案例一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子公司其他股东认定为关联方;
- 案例二基于审慎原则,直接将其纳入关联方管理。
综合案例与法规,子公司其他股东视为关联方,两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部
业
事
询
咨
及
荣大申报文件制作及咨询事业部
作
2021年 05月 17日
制
件
文
报
申
大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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