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文档内容总结 ## 核心内容 2026年3月,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旨在优化重点建设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布局与要素保障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强化存量土地管理。 ## 主要观点 - **政策背景**:38号文是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以支持“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 - **规划引领**:强调将重点项目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通过“一张图”实现统一管理。 - **机制完善**:推动审批机制改革,提高要素保障效率,强化存量土地盘活的约束力。 ## 关键信息 ### 一、规划引领优化 1. **重点项目纳入规划**: - 将“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明确重点项目清单,并在“一张图”上落图落位。 2. **规划动态维护机制**: - 建立规划年度动态维护和正向优化机制。 - 依托“一张图”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年度更新和优化。 ### 二、机制完善内容 1. **规划许可制度**: - 探索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 - 将重点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下放至省级。 - 纳入清单且在“一张图”落图的重点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许可意见,不再进行预审和选址审批。 2. **联动审批机制**: - 由地方试点推广至全国。 - 实现省域内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等事项在同一平台并联审批。 - 提高审批效率和要素保障能力。 3. **存量土地盘活机制**: - 强化“增存挂钩”机制,延续“统筹存量与增量”的核心原则。 - 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 存量盘活范围扩展至“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 ### 三、房地产用地政策 - **新增建设用地限制**: - “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 此政策主要针对非核心城市,对核心城市房地产供需影响有限。 - 核心城市中心城区土地多为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通过农用地、未利用地征收转用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 - 北京、上海等城市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分别约为65%、70%。 ## 总结 38号文旨在通过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重点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能力。其核心在于将重点项目空间需求纳入规划,强化规划的动态维护与正向优化,推动审批机制改革,提高效率,并通过“增存挂钩”机制强化存量土地管理。此外,该政策对房地产用地进行了限制,但对核心城市房地产供需影响较小,因为其主要依赖存量建设用地。总体来看,38号文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