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0-KPMG_China-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看重交易实质_3页_423kb
报告摘要
第三期中国快讯总结
背景
商务部于2011年8月25日发布第53号公告,完善并取代了2011年3月发布的8号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提供最新指引。
主要内容修订
- 并购交易实质内容审查:53号公告新增规定,要求从并购交易的实质内容和实际影响进行安全评估,防止外国投资者通过代持、信托、协议控制等迂回方式规避审查,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预约商谈的法律地位:取消了预约商谈作为提交正式申请前的必经程序,明确其情况不具法律效力,不得作为审批依据。
- 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维持了对利益相关方提出并购安全审查建议的规定,但未明确利益相关方范围及具体提交内容。
- 保密义务:加强了保密要求,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并购安全审查过程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需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毕马威观察
53号公告体现了国家对“实质规避”行为的关注,提高了外国投资者评估并购风险的复杂度。毕马威建议,商务部应就审查标准、基金投资情形下的审查制度等问题出台更具体的指引,并期待其内部制定的60种涉审行业名单尽快公布,以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业界指导性。
意义展望
文件的颁布显示中国进一步加强对外资并购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旨在规范并购行为,防范国家安全风险,体现了对引资、引技、引智与维护国家利益并重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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