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深市可转债、可交换债及配股发行业务介绍-2018.1.5-30页-1mb
报告摘要
深市可转债、可交换债及配股发行业务总结
一、核心内容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深圳市场可转债、可交换债及配股发行业务的流程与规则,重点包括:
- 可转债发行改革要点:包括投资者申购后未足额缴款的惩罚机制、中止发行的条件等。
- 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可优先认购,且可同时参与网上发行。
- 可转债网上发行: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缴款及放弃认购流程清晰。
- 可交换债网上发行:与可转债网上发行流程一致,无特殊差异。
- 配股发行业务: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认购时间与流程明确。
二、主要观点
1. 可转债发行改革要点
- 缴款机制:投资者申购后需按时足额缴款,若未足额缴款将面临黑名单限制。
- 中止发行:若网上和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不足70%,可中止发行。
- 信用申购:取消预缴款制度,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
- 黑名单规则:一年内累计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将被限制参与申购6个月。
2. 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 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T-1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 认购渠道: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包括限售流通股。
- 认购单位:按持有股份数乘以每股配售价格除以100元计算,不足1张的按数量排序循环进位。
- 认购时间:T日(交易日)进行申购,逾期视为放弃。
- 缴款时间:T日进行缴款,确保资金足额。
- 放弃认购申报:T+3日8:30-15:00通过XML接口申报,最小单位为1张,不强制为10张整数倍。
- 数据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查询放弃认购数据。
3. 可转债网上发行流程
| 时间点 | 业务内容 |
|---|---|
| T日 | 投资者申购,中国结算进行配号 |
| T+1日 | 回拨(如有网下发行),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 |
| T+2日 | 结算参与人通知投资者准备资金,确保资金足额 |
| T+3日 | 投资者申报放弃认购,中国结算进行资金交收 |
| T+4日 | 主承销商可提款 |
4. 可转债发行中止注意事项
- 中止条件:缴款认购数量不足70%时可中止发行。
- 关注时点:主承销商需关注T日日终与T+3日日终的认购情况。
- 中止流程:若T日或T+3日日终认购不足,主承销商可向深交所申请中止发行。
三、关键信息
1.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
- 可转债:采用统一的信用申购机制,取消预缴款,设置独立代码(08xxxx/38xxxx)。
- 可交换债:网上发行流程与可转债一致,无特殊规定。
2. 配股发行业务
- 发行方式: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从R+1日至R+5日。
- 认购对象:R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包括被冻结股份的股东。
- 清算交收:T日日终发送资金清算结果,T+1日进行资金交收。
- 资金划付:R+7日将认购资金和利息划付至主承销商账户。
- 零碎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循环进位至数量大的股东。
3. 发行失败与利息处理
- 发行失败:若认购不足,资金及利息将退回,主承销商垫付利息。
- 登记费:R+7日划付的认购资金已扣除登记费。
四、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1. 放弃认购申报
- 申报主体:结算参与机构负责申报。
- 申报方式:T+3日通过XML接口申报,最小单位为1张。
- 错误处理:申报前可修改,已发送且处理成功可撤单。
2. 多账户与多证券处理
- 多账户:多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均计入该投资者的放弃认购次数。
- 多证券:若同一天有IPO、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合并或分别申报,不会混淆。
- 不合格账户:不合格或注销账户的放弃认购也纳入统计。
3. 配股发行材料
- R-3日前提交:有权机关核准文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告、承销协议等。
- R+6日前提交:网下认购股份登记申请表。
- L+1日接收:登记手续费通知、认购情况汇总表等报表。
- 发行结束后:提交验资报告并接收股东名册。
五、相关业务指南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 《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
六、联系方式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邮编:100033 -
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4楼
邮编:518031 -
结算业务部
联系方式:- 电话:4008058058转深圳市场
- 电话:0755-2189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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