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中译文1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39页_1mb
报告摘要
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总结
核心内容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 CGT)是由中国和欧盟共同牵头编制的一份技术性报告,旨在通过比较分析中国和欧盟各自的绿色金融分类目录,识别和展示两者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共同点。该报告并非法律文件,而是用于增强国际绿色分类目录之间的兼容性和可比性,从而降低绿色投资的跨境成本,促进国际绿色资本流动。
主要观点
- 共同分类目录的性质:CGT是一项技术性分析工具,用于识别中欧分类目录中的共同点,不强制要求修改或等效接受任何一方的标准。
- 方法学:CGT采用ISIC分类代码作为统一标准,通过情景分析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设定六种情景以反映中欧分类目录之间的差异与重合。
- 目标:提高全球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一致性,促进可持续投资的识别、核证和引导方法的兼容性,以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 适用范围:目前CGT仅涵盖减缓气候变化目标下的经济活动,未涉及其他环境与气候目标,如适应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 未来方向:未来将扩展至其他行业和环境目标,纳入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分类目录,并考虑“无重大损害”原则和最低限度保障措施。
关键信息
《共同分类目录》的六种情景分析
| 情景 | 描述 |
|---|---|
| 情景1 | 存在明确重合部分,活动在中欧目录中定义一致,可比性强。 |
| 情景2 | 欧盟标准更严格或更详细,CGT采用欧盟标准。 |
| 情景3 | 中国标准更严格或更详细,CGT采用中国标准。 |
| 情景4 | 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需同时引用中欧标准。 |
| 情景5 | 活动在中欧目录中难以对应,被排除。 |
| 情景6 | 活动在中欧目录中存在显著差异,被排除。 |
欧盟与中国的分类目录对比
| 项目 | 欧盟 | 中国 |
|---|---|---|
| 历史发展 | 2016年成立可持续金融高级专家组,2020年通过《气候授权法案》。 | 2012年绿色信贷制度启动,2015年发布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21年更新为统一目录。 |
| 目标 | 六个环境与气候目标,包括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等。 | 三个目标: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
| 范围 | 适用于欧盟成员国、金融市场参与者和大型公司。 | 适用于绿色债券发行机构、第三方鉴证机构和监管机构。 |
| 筛选方法 | 基于技术标准和“无重大损害”原则,强调低碳替代品和最佳实践。 | 以“白名单”方式定义绿色活动,注重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 |
| 法律框架 | 《欧盟分类法条例》和《气候授权法案》作为法律依据。 | 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具有强制性。 |
| 分类框架 | 基于NACE分类,覆盖9个大类,约40%上市公司的活动。 | 四级分类,共204项活动,涵盖六大类。 |
《共同分类目录》的结构
《共同分类目录》包括以下六个门类和55项活动:
- A. 农业、林业和渔业(4项活动)
- C. 制造业(17项活动)
- D. 电力、燃气、蒸气和空调供应(17项活动)
- E. 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和修复活动(8项活动)
- F. 建筑(9项活动)
- H. 运输和储存(5项活动)
- X. 其他(2项活动)
未来工作方向
- 纳入其他行业:如服务业、信息通信技术(ICT)等,提高行业覆盖度。
- 纳入其他环境与气候目标:包括适应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 纳入更多国家和地区:通过扩展分析范围,提高CGT的国际适用性。
- 引入“无重大损害”原则:以增强分类目录的可持续性与兼容性。
- 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分类目录能够随着技术发展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附录:现有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摘自 IPSF-UNDESA 文件)
| 国家/地区 | 运作状况 | 目标 | 目前的覆盖面/颗粒度 | 适用性 | 筛选方法 |
|---|---|---|---|---|---|
| 中国 | 使用中 | 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 | 6个一级分类 | 对绿色债券发行具有强制性 | 白名单 |
| 欧盟 | 制定中 |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水和海洋资源、循环经济、污染预防、生物多样性 | NACE分类 | 对大型企业和金融市场参与者具有强制性 | 技术筛选标准、DNSH、最低保障措施 |
| 日本 | 使用中 | 转型路径、绿色金融 | 9个部门 | 不具法律约束力 | 基于原则的指导意见 |
| 南非 | 公布草案 |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资源可持续利用 | 基于SIC代码 | 待定 | 技术筛选标准、DNSH |
| 俄罗斯 | 公布草案 | 环境改善、污染预防、温室气体减排、能源效率、适应气候变化 | 9个部门 | 金融工具 | 白名单 |
| 哈萨克斯坦 | 制定中 | 绿色技术、绿色金融 | 待定 | 待定 | 白名单 |
| 韩国 | 公布草案 |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水资源、循环经济、污染防控、生物多样性 | 9大类53项活动 | 适用于绿色债券 | 结构与欧盟类似 |
| 蒙古 | 已批准 |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污染防控、资源节约、民生改善 | 8个部门 | 适用于多种金融工具 | 白名单 |
| 印度 | 制定中 |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污染防控、资源节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 斯里兰卡 | 制定中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 孟加拉国 | 制定中 |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水和海洋资源、循环经济、污染防控、生物多样性 | 7项活动 | 待定 | 白名单 |
| 东盟 | 制定中 | 气候减缓与转型目标 | 待定 | 作为总体指南 | 待定 |
总结
《共同分类目录》是一项重要的国际可持续金融技术分析工具,旨在促进中欧绿色金融分类目录的兼容性和可比性,为国际绿色资本流动创造条件。它基于ISIC分类体系,通过情景分析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和比较。尽管目前仅涵盖减缓气候变化目标,但未来计划扩展至其他环境与气候目标和更多国家地区。该目录为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制定提供了参考和基础,有助于提升国际绿色投资的透明度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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