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5月11日报送)_386页_2mb
报告摘要
天味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本招股说明书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稿,旨在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上市相关信息,包括发行概况、股份锁定承诺、稳定股价预案、财务数据、募集资金用途及风险提示等内容。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4,13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315.50万股
- 发行价格与日期:待定,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结果确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
- 实际控制人邓文、唐璐: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机构投资者:如达晨财智、达晨盛世、达晨创世、晨晖朗姿等,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其他股东:根据公司上市时间,部分股东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或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 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 约束措施:若未履行承诺,需公开道歉、回购违规股份、支付现金补偿,并扣减分红或薪酬。
三、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包括以下四步: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提议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 公司回购股份:若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3,000万元,单次不超过总股本的2%。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若回购后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单次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总股本的1%,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 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若控股股东未增持,董事、高管应增持股份,单次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的30%,不超过其薪酬总额,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四、对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的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中介机构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承诺人将依法回购新股、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监管部门指定报刊公开道歉。
五、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
-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
- 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不动用公司资产进行非职责相关活动;
-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 若实施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回报措施挂钩。
六、股利分配政策
- 上市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 股利分配形式: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现金;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 分红频率:每年一次,条件允许时可进行中期分红;
- 股利分配规划:详见“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七、风险因素
-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公司高度重视,通过多项认证确保质量;
- 行业风险:调味品行业竞争激烈,需持续创新;
- 生产经营风险:依赖经销商,需加强渠道管理;
- 技术风险:需持续投入研发;
- 管理风险: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税收优惠风险: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 募集资金风险:若资金不足,将通过贷款或自筹解决。
八、财务数据与指标
- 主要财务数据:
- 2017年营业收入:106,605.46万元,净利润:18,380.61万元;
- 2016年营业收入:98,403.23万元,净利润:20,333.24万元;
- 2015年营业收入:86,860.46万元,净利润:14,237.09万元。
- 财务指标:
-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等均保持良好水平;
-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较高,显示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九、募集资金运用
- 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
- 投资总额:53,016.46万元;
- 资金来源:若募集资金不足,将通过贷款或自筹资金补足;
- 资金用途:用于提升产能、优化营销体系、增强信息化能力。
总结
本招股说明书详细披露了天味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强调了股份锁定、股价稳定、信息披露、股利分配及风险控制等关键内容。公司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川味复合调味料,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承诺通过多种方式保障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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