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0月9日报送)
报告摘要
天味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招股说明书是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稿,旨在向投资者披露公司基本信息、财务数据、发行概况、募集资金用途、重大事项提示等内容,为公司股票发行提供依据。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本说明书仅供预先披露使用。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4,132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315.50万股
-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或根据监管部门规定确定的其他方式
-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作出了锁定期承诺,具体如下:
- 邓文、唐璐(实际控制人):锁定期3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股东唐鸣、何丽平、尹翊嫚、达晨财智、达晨盛世、达晨创世、晨晖朗姿:根据公司上市时间,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其余为12个月。
- 其余48名增资股东:若公司上市时间早于2018年9月27日,锁定期为36个月;若晚于该日期,则锁定期为12个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三、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按以下顺序进行: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满足条件后,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若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回购资金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且不低于3,000万元,回购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若仍无法稳定股价,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控股股东未实施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薪酬的30%,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四、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公式支付现金补偿,否则扣减分红及薪酬,股份不得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否则扣减薪酬,股份不得转让。
五、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承诺
若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责任人将依法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且需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道歉。
六、利润分配政策
- 上市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 上市后利润分配原则:持续、稳定,注重现金分红。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 分红间隔:每年度一次,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分红。
七、风险因素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 行业风险
- 生产经营风险
- 经销商渠道管理风险
- 技术风险
- 管理风险
- 税收优惠风险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八、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邓文
- 注册资本:37,183.50万元
- 经营范围:调味料、机械设备、软件设计、农产品初加工、食品检验、进出口贸易等
- 主要产品:川味复合调味料,包括火锅底料、川菜调料、香肠腊肉调料、香辣酱、鸡精、甜面酱等
- 核心品牌:“大红袍”、“好人家”等,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及“四川名牌产品”称号
九、主要财务数据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计114,286.48万元,负债合计19,837.19万元
-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营业收入47,718.34万元,净利润7,283.56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
- 流动比率:4.00(2018年6月30日)
- 资产负债率(合并):17.36%
- 每股净资产:2.54元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1%(2018年1-6月)
- 基本每股收益:0.1959元
十、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审批备案情况 |
|---|---|---|---|---|
| 1 | 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 33,011.00万元 | 33,011.00万元 | 川投资备【2018-510124-14-03-242529】JXQB-0022号 |
| 2 | 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 7,159.56万元 | 7,159.56万元 | 川投资备【2018-510122-14-03-242374】JXQB-0029号 |
| 3 | 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 12,845.90万元 | 12,845.90万元 | 川投资备【2018-510122-14-03-255928】JXQB-0143号 |
| 合计 | - | 53,016.46万元 | 53,016.46万元 | - |
募集资金若不足,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补足,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将先使用其他资金投入,后续进行置换。
附注
- 本说明书未披露的其他内容详见“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及“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第四节 风险因素”以了解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 本说明书的签署日期为【】年【】月【】日,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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